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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美丽乡村·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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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规范》选摘

  第十五条 为家长者当以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庶合古人以身教之之意。

  释义:作为家长,应诚恳地对待儿女,言行举止都要以身作则。

  第八十六条 子孙器识可以出仕者,颇资勉之。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

  释义:对有才能可以出仕的子孙,公堂应给以相当的资助和勉励。子孙出仕为官后,应该奉公守法,努力政事,不要涉足贪污受贿之事,以辱没家庭、触犯家法。任满离职,不要过于留恋官位,亦不应该自认为尊贵,对族人趾高气扬。即使外出为官亦必须遵守《规范》。违者以不孝论。

  第一百二十三条 子孙当以和待乡曲,宁我容人,毋使人容我。切不可先操忿人之心;若累相凌逼,进退不已者,当理直之。

  释义:子孙应当和睦对待乡邻,宁可以我容纳别人,不可让他人来迁就我。处理事情切不可先有对别人感到忿怒的心情;对方如果老是咄咄逼人,不肯罢休时,则应当理直气壮与之论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子孙不得与人眩奇斗胜两不相下。彼以其奢,我以吾俭,吾何害哉!

  释义:子孙不得与人炫耀新奇比赛争胜,两不相让。他人有他人的奢侈,我们有我们的俭朴,这对我有什么妨害呢?

  第一百三十四条 吾家既以孝义表门,所习所行,无非积善之事。子孙皆当体此,不得妄肆威福,图胁人财,侵凌人产,以为祖宗积德之累,违者以不孝论。

  释义:我家既然旌表为孝义家门,家族的风气和追求的目标,无非是要行积善之事。子孙都应当深刻领会,不得任意妄为,对乡亲作威作福,不得谋划胁迫他人钱财,侵犯他人产业,不要成为祖宗积德的败类。违者以不孝论。


浙江日报 美丽乡村·延伸阅读 00013 《郑氏规范》选摘 2015-06-06 3906067 2 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