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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新闻时评

德治建设也需下大功夫

  桑士达 徐金才 黄书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大计,也是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需要把握的一个重大课题。

  法治和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思想道德觉悟。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也很快,同时在思想精神层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一些人的法制意识淡漠、道德滑坡严重,脑袋没有信仰与理想、行为没有善恶与廉耻,不讲忠孝与礼义、不辨是非与美丑;一些人拜金主义严重,见利忘义,对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国家大局的问题漠不关心、熟视无睹;有的做人做事没有底线,有的丧尽天良、心狠手辣,恶性案件时有所闻。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而道德撕裂、世风日下的社会对以法治国是严重障碍和重大挑战。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要求,把浙江打造为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先行区,我省德治建设亟需下更大功夫。

  第一,着力提高各级干部的道德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这为干部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做官须修身做人,在法治和德治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此,各级干部要率先修好德、用好德。把提高为政者的道德素养放在首位,以良好的道德感化民众、教化民众,进而规范社会、治理国家,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营造让焦裕禄、孔繁森式人民公仆不断涌现的政治环境。在坚持任人唯贤上,要建立健全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量化标准和让群众评议党政干部道德水准的评判体系。深入持久地开展“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人民从我党“两手抓、两手硬”中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

  第二,着力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正能量。“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公民道德素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法治进程,需要从多方面发挥道德教化的巨大力量。进一步发挥文艺的道德教育功能,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大力宣传和推广德清县百姓争做“道德模范”事迹和诸暨市法治和德治有效结合的“枫桥经验”,让德清式“道德模范”和“枫桥式”乡镇(街道)大量出现;持续宣传吴菊萍、吴斌等道德先进人物,使这些先进典型在德治建设中发挥引领和标杆作用。加强普法中的公民道德教育,引导民众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以道德立身、以诚信立业;要细化和充实“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中的德教内容,让德教进机关、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从而培育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第三,着力提升司法执法为德治保驾护航的能量。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单纯就法治论法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基础和支撑作用,从而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公正司法提高公信力。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发挥法治扶正祛邪的作用。要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彻底消除以往或多或少存在的“吃了被告吃原告”的现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以法律的震慑力为道德建设撑腰。一切不道德的人事和不孝不义行径必须予以道德谴责并绳之以法,建议媒体开辟“道德法庭”。群众所深恶痛绝的骗钱骗物(特别是网络、电信诈骗)、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为国法所不容,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惩办,建议公安、工商、食品等部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以维护社会公德,确保长治久安。

  以严格行政执法维护道德正能量。一些社会上缺德的表现和教德医德方面的问题,往往是从小、从细的方面开始的,进而可能发展到道德败坏、违法乱纪,因而必须以强制性措施养成其好习惯。建议各级文明办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更加注重公民道德的督查和促进工作,对各类坏人坏事和违反道德的行为及时制止,力争消除在萌芽状态,使群众养成崇德向善的自觉性,以道德力量支撑法律的实施和发挥;同时,切实提高执法者的道德水平,加强对城管、协警等人员的素质和法律教育,坚决清除素质低下者,严把执法人员进口关,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美浙江”建设凝心聚力。

  【作者为省人民政府参事】


浙江日报 新闻时评 00004 德治建设也需下大功夫 2015-06-05 3733773 2 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