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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中拟增春秋假

  通讯员 陈敏

  本报讯 日前,宁波市教育局发布征求意见稿,为适应高考高招改革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时间的安排,有利于学生学习和选课,有利于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在保持学生全年假期总天数(约80天)不变的前提下,宁波将适当调整普通高中教学和假期安排。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从2015学年开始实行一学年二学期四学段的教学计划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在原有寒假、暑假的基础上,增加秋假和春假,同时相应增减暑假时间。学年开始时间从9月1日调整到8月16日,春假从4月下旬选考结束至5月初,时间约一周;秋假从10月底11月初学考选考结束至11月10日左右,时间一周。


浙江日报 人文 00013 宁波高中拟增春秋假 2015-06-03 3854447 2 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