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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三农”专项金融债获批

  本报讯 (区委报道组 黄松光 林海凡) 近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批准,瓯海农商银行允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发放涉农贷款,成为我省首家获批允许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

  金融债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司债,以筹措资金用于放贷,发行金融债可以不占用银行信贷存量。此次“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获批发行,将为地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其融资成本,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困境。同时,专款专用也有利于提高金融与经济的匹配度,使资金服务更契合农业生产经营周期,也意味着将有更多辖内的涉农企业、农民获得信贷支持。

  瓯海农商银行一直以来坚持立足本土、服务“三农”、支持小微的经营方针,积极践行普惠金融。为满足新农村建设丰富多样的金融需求,该行创立了全国首家新农村金融服务中心,不断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 00018 瓯海“三农”专项金融债获批 2015-05-28 浙江日报2015-05-2800011 2 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