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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章办学 教授治学

我省首批4所高校章程通过核准

  本报杭州5月26日讯

  通讯员 程振伟 记者 王婷

  今天,省教育厅在杭发布:经过近两年的试点探索,我省首批4所高校——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的高校章程通过核准并将正式颁布。这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省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一直以来,除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宏观规定,高等学校办学治校缺少具体的规范。虽然2006年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将章程作为设立大学需提交的基本材料之一,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高校没有章程,或者章程没有经过法定的核准程序。

  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就是章程。依章程办学,就是依法办学的体现。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入,迫切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结束大学“无章可循”的历史,推进高校自我规划、自主办学、自我约束、科学发展。

  2013年4月,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并先后遴选13所高校开展章程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先后有9所高校提交了章程核准申请,有11所高校报送了章程征求意见稿。其中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4所高校章程经过专家论证、网站公示、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正式报教育部备案后,成为我省首批通过核准的高校章程。

  对于社会上普遍比较关注的“去行政化”改革,高校章程通过建立学术委员会,明确“教授治学”的方式,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职责和边界作出了规定。高校章程中还载明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可以作为师生主张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高校章程通过核准之后,就成为高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和依据,社会对于高校办学行为的监督也就有了参照。“照章办事”将成为高校的共同准则,也将成为评价高校、监督高校的重要依据。

  据悉,根据计划,到今年底前,我省所有的公办高校将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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