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阳光下,我们铿锵前行
本报记者 翁浩浩
核心提示:
法治,是我们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的不懈追求。2006年,由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率先开始建设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9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砥砺前行,法治的力量推动浙江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加快转型,也改变着人们的思想与生活,实现富民与安民齐头并进。
今年3月31日,在和煦的春风中,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一批连续多年获得平安称号的市县,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如今,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已成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和自觉,助推着经济社会发展,也滋润着百姓心田。
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的平安浙江建设,和法治浙江建设相辅相成,共同演绎着法治中国建设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一种导向
公平正义,
照亮梦想
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摘自习近平2006年7月24日刊登在《浙江日报》上的署名文章《弘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浙江”》
曾在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工作,已改任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副主任的朱银春想不到,自己去年竟以“被告”的身份重回老东家。
他要面对的是一场行政诉讼案。原告是鄞州区长丰片区的拆迁户应某,她认为政府的补偿政策不合理,朱银春则受委托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2011年,我省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次年1月,鄞州法院开始推行“行政首长发言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体现法律地位平等,还有利于提高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杭州余杭的干部群众也没有想到,他们的一种创新探索,竟成为全国地方法治实践的一个样板。
从2008年开始,余杭百姓每年都会收到一份关于余杭法治指数的问卷调查,可以对当年的党风、行政、司法、安全感和满意度等9方面情况打分。有了这张“考卷”,政府行政变成一种可以量度、监督、奖惩的行政治理方式。余杭因此被称为全国法治实践的“试验田”,其实践经验多次载入中国法治发展年度报告蓝皮书。
2005年,省委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亲自主持,并专门成立了建设法治浙江工作筹备小组,着手开展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工作。此后一年多里,习近平先后深入全省各地40多个乡村、社区和单位,就法治浙江建设开展专题调研,为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这一重大决策和部署,打下了扎实基础。
9年来,我省坚持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不动摇,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去年7月,“浙法公开网”正式开通,这是全国首个省、市、县三级法院一体化公开、一站式服务的司法公开网站。
——去年9月,我省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上线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检察机关开展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等情况。
——我省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随着阳光司法的推进,9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的步伐始终铿锵有力,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浙江大地,照亮无数人的梦想,温暖无数人的心灵。
一种情怀
善政良策,温暖心灵
建设“法治浙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法治为民的要求,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摘自习近平2005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上的讲话
在杭州,崔盐生是出了名的“听证专业户”,参加过40多次听证,其中半数为立法听证。每次他都非常投入,搜集材料、走访调查、分析资料,并在会上慷慨陈词。崔盐生的“听证生涯”,折射出我省坚持“开门立法”的进程。
以往,地方立法常被戏称为“部门立法”:立法规划、立法项目往往由部门提出,所立项目多和部门利益相关。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如何在立法时更好地倾听民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以减少“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情”的情况?
多年来,浙江坚持开门立法,无论是提出立法项目、制定年度计划、起草法规草案、调研征求意见,还是法规审议修改等环节,都坚持不懈地推进公开化、民主化。
缓解公共交通难、建设社区视频监控……绍兴市去年推出的12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每项都与老百姓有关,每项都提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建设法治浙江的一大创新。目前,全省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善政良治,以民为本。9年来,历届省委一直强调,建设法治浙江,必须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享有民主权利这一本质和核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法治工作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
在这样的理念下,法治触角不断延伸,法律服务保障越来越有力。目前,我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去年为群众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4万件;有3万多个行政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2%;建立人民调解组织4.5万余个,其中村、居(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去年调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成功率达98.4%;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依法治企”活动,“送法进企业”、“法律体检”等特色法律服务,帮助成千上万家企业化解了大量法律风险。
一种愿景
长治久安,
民之所盼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只有不断推进人民民主,提高法治化水平,才能确保发展健康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摘自习近平2007年2月3日在浙江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小地图,大民生。
5年前,松阳县的田间地头,出现了一张张饱含民生温度的“地图”。这是该县乡镇干部进村入户,手绘出来的一张张“民情地图”。5年来,这张地图不断完善,升级为“全民情电子地图”。只要打开电脑,就可查阅每个农户或居民的家庭状况、每个村或社区的管理现状、每个企业或商铺的经营信息,以及帮扶救助和防灾避险等专项信息。
民情地图,已成为为民服务之图、促进发展之图,更是平安建设之图。
平安,是治国者的宏大理想,也是老百姓的朴素追求。2004年8月4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把建设“平安浙江”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贯穿于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全过程。
如今,平安浙江建设的成效“看得见”、“够得着”、“用得上”,逐渐渗透到普通百姓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带来一个又一个喜人的变化。
上月,我省发布了平安浙江建设的最新“成绩单”:2014年,我省实现全省刑事发案、生产安全事故、信访总量分别比去年下降2%、6.2%和16.8%;全省命案、“五类”案件、“两抢”案件、入室盗窃案件发案数比上年分别下降11.22%、15.98%、15.16%和2.23%;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6.2%,同比提高0.14个百分点。
平安建设无止境。目前,我省进一步完善平安综治考评体系,把平安县(市、区)的考核达标分从原来的850分增加到900分,增加“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3个一票否决事项指标,提高了平安县(市、区)创建的门槛。
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我省坚持把“大平安”这张蓝图绘到底,走上民富与民安齐头并进的和谐发展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