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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问责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市委报道组 张潘丽

  通讯员 徐正洪

  本报讯 桐乡市纪委近日对外发布三起涉及“三改一拆”的违纪案件。其中洲泉镇马鸣村违法用地监管失职一案,马鸣村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三改一拆”办副主任、镇“两违”快速拆违组组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不仅如此,洲泉镇分管副镇长、镇“三改一拆”办主任对该违法用地处置不力,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洲泉镇镇长对该违法用地处置督促不力、联村指导不到位,责令其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根据桐乡市《行政监察事项移送规定》,由桐乡市国土局移送,经桐乡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桐乡市纪委监察局在今年3月受理调查了洲泉镇马鸣村违法用地监管失职、执行不力的问题。

  为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力推进大整治、大转型、大招商,今年,桐乡市纪委监察局继续严格执行《行政监察事项移送规定》,依法依规、严格有力履行职责,对职能部门、执行主体的履职行为实施再监督、再检查,特别是“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重点工作。重点查处监督、认定、处罚、执行等法定行政手段该用不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重点查处对上该报告不及时报告,对下该交办不及时交办,对于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对于困难该研究不研究,对于通知发了不跟进、不落实,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执行不力、处置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桐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千颂强调,强执行就要用好用足法定职权,要以法定方式、法治手段来落实各项工作。各个单位、每位干部必须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做了就是乱作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做就是不作为。每项工作、每次执行必须确保令出有法可依,执行有章可循,过程有迹可查,结果有人负责。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20 桐乡:问责干部不作为、慢作为 2015-05-20 浙江日报2015-05-2000014 2 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