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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金东区责令违建业主整改

超出期限将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本报杭州5月18日讯 (记者 张冰 报道组 周建福) 上周,网友通过浙江在线民情巷论坛举报,有人在金义东快速路旁未经审批建造别墅。金华市金东区证实该别墅确属违建,并坦言业主“有点牛”。

  本报“治水拆违大查访”专栏(详见5月13日第3版)曝光此事后,记者从金东区“三改一拆”办获悉,当地已对该违建作出缓期拆除、限期整改等要求,若业主朱某在今年6月底前无法完成整改,当地将采取强制措施。

  金东区“三改一拆”办一名负责人坦言,别墅建造过程中相关部门曾介入阻止,但是“处理的结果不理想,让他(业主)磨磨蹭蹭地建了上去。”业主朱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承认自家别墅属于未批先建。他说,自己曾到镇里去打听,知道自己的建房申请并未通过审批,但最终他还是把别墅建起来,并接通了生活用电。

  据金东区“三改一拆”办调查,朱某家现有人口4人,在本村无其他住宅。2009年,朱某申请修建住宅,但并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同意。2010年5月,澧浦国土所对朱某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其并未停止建房行为,并于2011年10月将住宅建成。经勘测,朱某家的违建别墅占地面积147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多平方米。

  金东区及澧浦镇认为,朱某家别墅符合上宅村中心村村庄建设规划,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但该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调整,因此该别墅属于“存量违建”,在暂缓拆除范围内。当地决定,朱某家别墅暂缓拆除期限为一年,待具备建房审批条件后,由相关部门予以补办审批。如果暂缓期限满仍未能通过审批,将依法予以拆除。与此同时,依据审批要求,朱某家可以审批4层半。金东区要求朱某在6月底前对超高部分进行自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金东区责令违建业主整改 2015-05-19 3886783 2 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