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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宁海试水“以贷养老”

被征地农民生活更有保障

  本报讯 (记者 陈醉 县委报道组 陈云松 袁信禄) 宁海县长街镇石桥头村62岁的村民胡建英是位被征地农民,按被征地养老保险规定,每月只能领到320元养老金。不过从这个月起,她却能拿到1300多元的“退休工资”,奥秘就在于宁海推出的“丰收养老贷”。

  之前,胡建英从长街信用社申请了“丰收养老贷”,贷款8.6万元用来一次性补足职工养老保险金,贷款期限为8年,每月还款金额为1150元,而她这个月就能领到退休金1380元,以养老金还贷款后,每月结余200多元。

  “最关键的是,8年贷款还清后,我就可以全额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了。”胡建英说,多亏了“丰收养老贷”,她才能像城市职工一样享受较丰厚的养老金,安享晚年。

  近年来,不少农村土地被征用,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获得征地补偿金,并参加了被征地养老保险,每月能领到320元至520元不等的养老金。但随着物价水平的提升,“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现行的标准已难以满足他们的生活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宁海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障”的农民,在一次性补缴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后,即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但是,一次性补缴要十几万元钱,很少有人能一下子拿得出。为此,政府部门联合宁海农信联社参与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事特办推出了“丰收养老贷”,明确辖区内凡年龄在80周岁以下,符合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条件,并经宁海县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参保的人员,均可向县农村信用联社各营业网点申请贷款,专项用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帮助被征地农民解决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难的问题,农民贷款补交养老金,每月再以养老金来还贷款。

  宁海的“丰收养老贷”享受最大的信贷政策优惠。比如,信用贷款执行央行基准利率,并突破原有一户只能一人申请贷款的信贷政策,允许一户多贷,还款期最长达10年。

  大佳何镇溪下王村村民王良统是该镇第一个“丰收养老贷”的受益者,现在每月除去贷款还款后仍有一两百块钱的结余。他说:“从当前看,还贷期间是比之前领取的被征地养老金低,但其实转保后,加上春节慰问金、夏天的冷饮费、每年加的工资,还贷期间算起来也一点没少领,还完贷款那领得就更多了!”尝到甜头的他还跟亲戚朋友通报了一遍,动员他们前来办理业务。

  截至4月底,宁海全县惠民贷款共发放12000多户,金额达7亿多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宁海试水“以贷养老” 2015-05-16 3882135 2 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