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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新浙商

2015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浙江省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100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水涉农类、理学工学类专业择优选聘380名(其中涉水类专业110名、涉农类专业124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20名(含浙江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同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涉农类、理学工学类专业毕业生,以及入围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生村官资格条件)。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以本地生源为主。

  4.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具体选聘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各市公告。浙江省选聘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均不得重复报考。

  三、选聘方式与程序

  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公开选聘包括笔试和面试;浙江省选派的“两项计划”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审核,由各地组织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5月16日9时~5月25日17时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7日9时~5月26日17时

  各市根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初审人员可在5月27日24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再审核。

  3.缴费确认

  时间:5月17日9时~5月28日17时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人员均须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公开选聘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职位,可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该计划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29日至6月20日

  各市对参加择优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5.公开选聘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3日9时~6月26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时间:6月27日(周六)14时~17时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各市。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由各市在7月10日前公布。

  (3)资格复审及面试

  时间:7月11日~7月18日

  各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同上),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由各市自行组织,7月18日(周六)9时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时间:8月底前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均由各市自行组织。

  四、有关事项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不再续聘。任满2个聘期且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具体选聘名额分配、条件要求、程序步骤等详见各市选聘公告,可于即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lss.gov.cn)、宁波东方党建网(web.dfdj.gov.cn)、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衢州人才网(www.qzrcw.com)、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rls.gov.cn)、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丽水市政府网(www.lishui.gov.cn)。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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