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周杰伦住酒店不给钱?

西塘一宾馆上法院追债

  本报嘉善5月12日电 (通讯员 潘子菁 记者 黄宏) 去年11月下旬,知名艺人周杰伦和华语乐坛著名词人方文山一行,随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水乡古镇西塘拍摄MV时下榻嘉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离去时却没有交纳相应住宿餐饮费。日前,宾馆将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立即支付住宿餐饮费98000余元。据悉,嘉善法院已于日前受理了该案。

  原告在诉状中称,经嘉善西塘旅游公司介绍,2014年11月23日至29日期间,被告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周杰伦、方文山因在西塘拍摄MV的需要,入住原告宾馆,入住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但2014年11月29日被告公司拍摄完毕后准备退房时,却借口拒绝支付相关住宿费、餐饮费等费用。为此,原告曾多次与被告文化公司进行交涉,并与同年12月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向被告催讨款项,被告均未能及时支付。

  原告宾馆认为,原被告之间有服务合同关系,被告既然接受了食宿服务就应当立即向原告支付相关食宿费用,现被告没能支付,原告就采取法律方式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给宾馆的律师函中回应称,为住客个人隐私保密系酒店业最重要的行业惯例,对方酒店作为一家五星级的酒店,非但没有尽力保护好周杰伦、方文山入住和行程信息,还任由酒店工作人员擅自在公共社交平台上大肆公开。由此粉丝们在酒店楼下呼喊、围堵,致使周杰伦、方文山无法正常休息,给拍摄MV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导致商业机密泄露、拍摄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据此,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在给宾馆的律师函中提出:免去其工作人员在西塘景区拍摄期间所有费用;立即协调删除相关泄露隐私的信息;承担其公司为此事所支付的公证费等费用;向其公司公开致歉。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西塘一宾馆上法院追债 2015-05-13 3879820 2 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