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价目录瘦身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记者安蓓) 国家发展改革委6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展改革委网站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说,与2001年版中央定价目录相比,拟修改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具体项目约减少80%。
许昆林说,政府定价目录是“负面清单”,也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定价权力清单。列入清单的,政府可以制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制定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凡没有列入清单的,经营者均可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政府不能进行不当干预。
他说,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中,仅保留天然气、供水、电力、特殊药品及血液、重要交通运输服务、重要邮政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25项。其中,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主管理的17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8项。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央定价的项目包括天然气各省(区、市)门站价格,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中央管理企业全资及控股铁路客运或货运价格,信函、包裹(单件不超过10千克,计泡包裹除外)、国家规定报刊发行资费等邮政普遍服务资费,麻醉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最高出厂和最高零售价格,以及商业银行基础服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征信服务、学历和公民身份认证等重要专业服务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