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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人文

我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7种慢病处方用量可达3个月,减少患者奔波之苦

  本报杭州5月4日讯

  记者 董颖 通讯员 宋黎胜 王婷

  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将再次调整慢性病药物处方用量,7种慢病药物可从原先一个月的处方用量,调整为3个月用量。

  家住杭州留下的徐大伯听到这个消息喜上眉梢,他患糖尿病多年,近几年一直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每次路上往返时间将近3个小时,到医院排队挂号看病需要一个小时,到医生那里只是开张处方几分钟的事情,药也就那么三四种,几年都没换过,这样往返医院实在太不方便了。”

  记者了解到,像徐大伯这样病情稳定,每个月跑医院只是去开张处方的患者不在少数。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王平洋介绍说:“我们这次提出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也是考虑到方便部分慢性病、老年病患者,免去他们的舟车劳顿,同时还可以节省挂号费。其次,可以引导在高等级医院就医的慢性病患者向基层医院分流,改善大医院的就医环境。”

  据了解,此次试点时间为3年,2015年,试点医院为浙江省人民医院和浙江医院,试点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从2016年开始,试点逐步向在杭二级以上医院扩展,并增加试点病种: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阿尔兹海默病;2017年试点扩展到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支气管哮喘。如试点中确有需求增加病种,由省卫计委会同省人社厅研究增补。

  慢性病连续处方的适用对象是试点病种患者在试点医院经过规范治疗后,医生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省级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那么如何界定“稳定”二字,省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吴立萱介绍说:“主要是根据临床的诊断和医生的经验,像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用药都基本稳定,而且我们的门诊系统里也会显示这名患者之前的用药记录。”仅仅有稳定的病情、治疗方案等还是开不出连续处方,“还需要患者本人在就诊时自行自愿提出申请,并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处方开具医生也必须向患者当面说清楚慢性病连续处方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说到一次开出3个月的药量,可能会有市民担心药物管理存在风险,浙江医院医保办主任杜秋红解释说:“其实这和之前没有大的差别,慢性病连续处方笺采用‘一笺三单’的形式,一笺有效期为12个星期,每笺包括3张联单,每张联单有效时间为4个星期,3张联单必须连续使用,中间不能间隔。”患者在试点医院开出慢性病连续处方后,可到试点医院药房配药,也可到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配药。患者每次配药时,向医院药房、定点零售药店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提供一张联单留存。杜秋红还提醒市民,每份慢性病连续处方必须在开具3天内使用,每笺第二、三次配药须在上一联单剩余用药量不超过5天内领取。

  经过了解,并不是所有相关病种的药物都能经由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出,只有在规定范围内的药物才适用于连续处方,具体药物品种由试点医院自行确定。

  在市民普遍关心的医保报销方面,连续处方对于患者并没有大的影响,只在医保系统的数据库中会有所体现,药物报销比例也不会有变化。

  据了解,患者在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具试点医院药房配药,首次结清4个星期药品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按试点医院报销等级结算。余下两次可在试点医院药房配药,也可在定点零售药店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药,费用按医保规定结算。

  王平洋处长告诉记者,连续处方大致会在7月1日前后开始实施。


浙江日报 人文 00013 我省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2015-05-05 3870137 2 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