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专题协商金融理财风险防范—
你的资金还好吗
通讯员 张樱樱 本报记者 吕玥
核心提示:
眼下,金融理财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理财市场良莠不齐,一边是生意红火,一边是丛生乱象。面对眼花缭乱的理财产品,如何辨别“馅饼”还是陷阱?为防范金融理财风险,省政协通过“民生论坛”等多种形式建言献策。
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期货、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财富管理需求增大,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日益增多。
为小微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体验式、便利化服务的同时,理财产品的风险也逐渐暴露:网贷骗局、保险拿不到分红、理财产品未经授权出售、债券市场违约……今年2月以来,省政协聚焦“金融理财风险防范”,组织专委会和界别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开展深层次调研、多形式协商,与省直有关部门共商破难之策。
忧:网贷平台频跑路
不少杭州市民路过庆春路某大型超市附近时,经常收到诱人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广告:年利率近24%,加上“新手注册送1000元理财基金”、“实名认证送10元话费,首次投资送20元现金”等优惠举措,让人心动不已。
而专业网贷行业门户网站——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水平一直呈下降趋势,年化收益率普遍在17%以下。“我们在北京、天津、东北等地分部的P2P市场利率,普遍在15%左右。”盛世汇海投资管理公司杭州区负责人鲁帅说。许多网贷平台表示,如果融资成本超过20%,对企业、投资人和平台自身来说,意味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融理财产品的普及,投资风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网贷平台的频繁“跑路”。为此,处于行业链条上的利益相关方不得不频频出手。继2014年4月一次性下线800家P2P网贷平台后,百度于9月再次对P2P进行限制:P2P综合利息不得高于年化18%,否则不予推广。
“网贷平台‘跑路’事件频发,与该行业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尴尬处境密不可分。从分工看,P2P由银监会监管,众筹由证监会监管,第三方支付由人民银行监管,但至今这些职能部门没有制订标准、出台相关文件。地方金融办又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被动等待案发,由公安部门以非法集资、高利贷罪名追究刑责。”省政协委员、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虞晓芬认为,应尽快在国家层面制订标准,明确监管部门和实施办法。
“互联网金融周刊最近发布的榜单中,2015年十大理财APP,排名前7位的有6家在杭州。对那些好的网贷平台来说,我们希望政府能明确相关监管细则,促使他们健康发展。”在“浙江政协·民生论坛”上,群众代表、盈盈理财的张威威说。
今年1月,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联合出台《浙江省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明确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金融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大数据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门户应遵守的主要规则。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依然滞后。
对此,省政协调研组建议,建立跨业合作的监管模式。在国家层面,及时修改完善投资交易的法律法规,统一投资、基金、理财等市场标准制度,明确监管主体职责,为跨业合作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在地方层面,加强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目前分业监管准入门槛不一、标准不一、存在监管套利等问题。
急:理财产品多风险
前不久,嘉兴的黄师傅购买了一款“吉庆有余两全保险”。“说好是分红型保险,但保险到期后,居然没分到一毛钱!”他生气地说。保险公司解释,该保险产品是“保额分红”,投保人只有在发生事故需要理赔等情况时,才能拿到所分配的红利。
“资本市场整体风险带来的投资收益不确定、风险告知不充分或销售误导、保险公司经营存在的风险,都可能导致投资型保险兑付没能达到预期的收益。”省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吴建林介绍。
对此,省政协委员祝平建议,应充分利用犹豫期。一般情况下,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单后10天内,如果后悔或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保险公司最多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
风险系数较小的银行理财产品也是如此。“据统计,2014年在银行发行的69540款理财产品中,到期理财产品共计31178款,30427款产品达到预期收益率,达标率为97%,相比2013年99.4%的达标率小幅下降,这表明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有所增加。”省政协委员、省商会副会长邵法平说。
省政协委员、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董事长江建法认为,应当充分考虑收益、风险和期限,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当期理财产品,同时,要注意把控基础资产的风险。
目前来看,省内仍有部分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由同一部门操作,自营产品与理财产品交叉销售,甚至通过理财来调节个人时点存款,无形中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风险。
“银监局对商业银行理财事业部的改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到理财业务组织管理、账务核算、资产托管和系统操作等方面与自营业务彻底隔离,包括理财资金与客户存款严格分离、业务前中后台严格分离、理财产品之间严格分离,确保理财业务独立完整,避免风险交叉传染,也避免利益输送和转移。”省政协委员陈石建议。
此外,有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德“财”兼备的“金牌理财师”、“银牌理财师”,为浙江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同时,积极开展理财产品风险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产品发行销售时机,组织专家深入基层普及理财知识,推动理财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通过理财知识的普及教育,让投资者明白“买者自负”、“理财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道理,增强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盼:信息资源需共享
“互联网+”的背景下,大数据被看作筛选客户的有力凭证。数据显示,中国银行业金融服务覆盖到20%左右的人口,数据包括信用卡、房贷以及车贷,剩下的80%则没有享受信贷服务。而出于某些原因,目前最为活跃的互联网金融业,信息资源仍无法有效共享。
“真金白银进来,最怕血本无归。”一名P2P项目投资者说。他有三个担心:一是担心互联网金融所依赖的数据失真,资金收不回;二是担心互联网金融平台“跑路”;三是担心互联网金融平台没定力,“我观察过一些平台,开始都只做中介,后来就参与其他项目”。
阿里巴巴建立了自己的金融“生态闭环”,其支付宝平台由蚂蚁金服经营。如果某淘宝商家需要贷款,对蚂蚁金服来说,只要借助淘宝平台调取商家一段时间的销售记录、支付宝账号资金账单等进行审查,就可以对该商家的运营情况作出合理预估。而对大部分P2P公司来说,则无法借助数据来了解借款人的信息。
“希望能对接央行的征信系统。”张威威认为,这不仅能降低P2P网贷平台投资人的风险,也能有效完善央行现有的征信数据。一些平台自身的征信系统筛出问题客户信息后,也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进行共享,降低理财风险隐患。
在产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如何在理财产品和投资人间搭建一个公开的平台?
“近10年来,浙江一直是国内的资金洼地,加之企业和个人投资愿望强烈,所以金融杠杆率一直很高。如果不能及时规范管理理财产品,一些机构就可能借理财之名行融资之实,埋下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省政协委员、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高级督察俞炯玲说。
“可以在信用浙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金融信息平台,及时披露有关信息,统一监管非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惩虚假信息和管理失当行为。”省政协委员、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毛愫璜深表赞同。
如何建立浙江省理财产品公共信息管理平台?省政协建议,由省银监局牵头,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证监局、省保监局和省金融办共同参与,建立研究制定相关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硬性约束指标,将全省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统一纳入平台监管,向社会全面披露理财产品的性质、类别、资金投向、预期收益、风险等级、发行机构信用评级等重要信息,统一客服热线和举报电话,方便投资者选择购买和跟踪查询,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
■ 专家观点
省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徐勇:理财业务是顺应融资多元化和财富管理需要进行的一种创新,符合金融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应通过完善相应的市场和监管制度,更好地引导其发展。金融机构要树立“卖者有责”的担当意识,做好风险提示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投资者要有正确的投资观念,强化“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政府部门要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非法集资、诈骗者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