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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权力边缘部门频发腐败案——

清水衙门,何来浊流

  核心提示:

  一些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由于手里拥有的权力不大、资源不多,处在权力边缘地带,被人们戏称为“清水衙门”,城市的路灯管理部门就是其中之一。谁也想不到,这样的“清水衙门”,近年来却频发贪腐案,案值动辄数百万元。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隐藏其间的腐败案也浮出水面。

  当夜幕降临,一盏盏路灯亮起,璀璨的灯火照亮行人的回家路。可是,有多少人会想到,不起眼的路灯,居然也成为腐败分子的目标。

  路灯照亮行人的道路,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工程科原科长吴水灵和原会计徐玥明,却一步步走向黑暗的深渊。

奇 

路灯下的贪腐

  审计部门的一次审计,让路灯管理所这个不起眼的部门,进入了公众视野,也将吴水灵、徐玥明和单位出纳推到了被告席。

  杭州市路灯管理所是市电力局的下属部门,行使市区路灯设施运行维护和路灯工程代建管理职责,承担着杭州市区超过15万盏路灯的维护和管理。在杭州市全面启用节能路灯后,电费等相关费用理应更节省,可审计人员却发现,路灯管理所每月的电费开支,仍高达700万元至900万元,这还不包括路灯建设和维护所需费用。

  为什么启用节能灯后,费用不减反增?这一反常现象和庞大的电费支出,引起审计部门的注意。路灯管理所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资金拨付,审查重点迅速锁定在当时的工程科科长吴水灵身上。

  虽是一名科长,可吴水灵的职权范围不小,包括照明工程的代建管理、监督分包方的工程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通电等,他也是招投标评审小组的成员。拥有推荐投标公司入围和资格预审权力的吴水灵,也成为路灯施工企业的重点公关对象。

  城市路灯建设属于市政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但在吴水灵这里,凡涉及路灯工程,都由他一人说了算。2005年至2013年间,吴水灵多次收受灯具销售、路灯照明等企业的贿赂共计116万元,及价值一万多元的金条一根。

  当小小路灯给吴水灵带来100多万元“收入”时,同单位的徐玥明,也将黑手伸向了路灯。

  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徐玥明利用担任路灯管理所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擅自使用单位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从单位开户银行购买现金支票,而后私自填写现金支票并私盖公章,从单位开户银行承兑现金。事后,徐玥明采用虚增全市路灯电费、篡改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做平单位财务账目, 隐瞒自己侵吞公款的事实。就这样,588万元赃款进入了徐玥明的个人腰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吴水灵和徐玥明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吴水灵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徐玥明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思 很任性的权力

  小小的路灯管理所,一下子被查出多条蛀虫,这种现象绝非偶然。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江苏、浙江、河北、江西等地曝出的路灯腐败案,涉及市政管理、建设部门以及乡镇、村等干部和工作人员逾30人。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昆山两地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先后发布消息,对相城区、昆山市的两个路灯管理所3名负责人立案侦查。今年2月底,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区路灯管理所原所长顾选益提起公诉。

  湖北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原局长沈忠斌、原副局长张孝军两人,采取注册空壳公司,制造虚假供货合同抬高货款价格等方式,联手贪污550多万元。

  在河北怀来县东庄子村,2012年安装太阳能路灯时,5名村干部从中收受路灯承包商的贿赂15万余元,村委会成员几乎被“一锅端”……

  业内人士认为,不起眼的路灯背后,是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巨额投入。这些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有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很多环节并不严谨,往往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在城市、乡村,当成千上万的路灯亮起来时,一批小官巨贪随之倒下。

  随着各地城市争相开展“亮化工程”,奢华的城市路灯建设项目并不少见,投资过亿的天价路灯、豪华路灯在多地新城区、景观区频繁出现。表面光鲜的路灯下,暗藏巨大的利益输送空间。同时,各地乡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点亮工程”,虽然投资额相对不高,却也“蛀虫”滋生,不乏“路灯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

  做高价格,瓜分差价;虚增材料,虚列电费;招标、付款层层卡要……路灯管理部门看似权力不大,实则猫腻不少。

  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遏制路灯行业腐败多发乱象,应着重减少路灯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从厉行节约、注重实用出发,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对于投资较大的路灯工程,以及涉及工程项目的公务人员,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等监督应提前介入,加强对工程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和审计;对于工程方案、投资预算、施工单位、电费使用、维护成本等都要做到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盼 无盲区的监管

  湖北省南漳县纪委曾根据一封仅百余字的匿名举报信,查处了该县信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良明和原副局长刘定等人的贪腐窝案。权小、钱少、事杂的信访局,在很多人看来是个没有多少“油水”可捞的“清水衙门”,然而,欲望、诱惑、贪婪、堕落在南漳县信访局里交织纠缠,随着腐败过程层层揭露,人们发现“清水衙门”也有“浑水”。

  2011年重庆发生的农机补贴腐败案中,一张秧盘,国家补贴2角5分钱,农技推广站要扣下1角8分钱,站长再拿3分钱。重庆永川区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副站长就用这种办法,共虚报秧盘188万余张,骗取补贴46万多元。而发生在新疆的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等人违纪案,涉案金额近1100万元。

  路灯管理所、农技推广站、人防办……近年来,一些过去曾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行业和单位,腐败现象并不少见,有些部门甚至成了腐败“重灾区”。这些发生在“清水衙门”里的案件,颠覆着人们的认知。在腐败分子眼中,“清水衙门”同样充满油水,照样贪得“有滋有味”。他们抱着侥幸心理,搅浑“清水”摸鱼,积少成多,小贪终成巨腐。

  对于这种现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去年曾刊文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现在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不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容易滋生腐败,就连以往大家认为的“清水衙门”都出现了窝案,令人拍案惊奇。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发生在“清水衙门”内的贪腐案,虽然每次的数额并不算大,但逐渐积累起来同样会达到惊人的数额,最终超出人们的想象。

  有专家指出,发生在“清水衙门”的腐败与权重部门腐败,既有相同、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点在于,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缺少监督;不同之处则是,“清水衙门”长期游离于公众视线之外,使得个别干部的贪腐手段更加多样、更加肆无忌惮。

  这位专家说,所谓的“清水衙门”,过去并不是反腐的重点关注领域。以前,人们的反腐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权重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较完备的监督机制,因而发生在这些领域的大要案相对呈下降趋势。而事实上,无论是否是“清水衙门” ,只要有权力,哪怕再微小,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有腐败的可能。

  反腐败没有盲区、没有死角,党风廉政建设不可能有真空地带。无论部门“冷热”、权力大小,都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加强监管,做到警钟长鸣。

  ■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权力失控是“清水衙门”发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既要靠制约和抗衡来收缩、规范权力,也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来合理放权、分权,才能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效果。防治腐败,就要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抗衡权力、以监督规范权力,以此堵住管理漏洞。要把这3种制约方式转化为制度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许可责任原则,使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利与利益脱钩,完善追究责任的一系列机制。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清水衙门,何来浊流 2015-04-30 浙江日报2015-04-3000010;浙江日报2015-04-3000012;3863568;浙江日报2015-04-3000016;浙江日报2015-04-3000014;浙江日报2015-04-3000018;浙江日报2015-04-3000022;浙江日报2015-04-3000023 2 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