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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缓拆”不是挡箭牌

  “缓拆”不是挡箭牌

  基于开展“三改一拆”工作中的一些现实情况,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指导办法,对“暂缓拆除”的诸种情形作出规定。但是,“暂缓”的期限为何?在桥头镇相关负责人与举报人的对话中,似乎谁也无从知晓,最终需要等候的是“国家”的召唤。

  不仅如此,当合法与违法的两类建筑形态共存于实际存在的同一幢建筑物中时,其中的违法部分是否就可以搭着“出于房屋整体结构安全的原因考虑”的东风被搁置于一旁不作处理,亦没有其他纠正办法可供实施呢?

  另外,记者在对白沙村的实地采访中看见,这幢被确认为部分违法的个人住宅,使得原本已不宽敞的村庄西侧入口显得更为狭长,同时对居住于这一侧的村民车辆的进出造成阻碍,这本身就是与省政府实施“三改一拆”工作时所提出的“拓空间、优环境、惠民生”的要求背道而驰。这类违建的拆除要“缓”到何时,我们将予以持续关注。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缓拆”不是挡箭牌 2015-04-25 浙江日报2015-04-2500011;浙江日报2015-04-2500012 2 2015年04月25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