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人大代表“评分制”助推环境整治
通讯员 黄丽芬
县委报道组 冯炜旭
本报讯 “未使用二级编码塑料垃圾袋2处,扣1分。”“河道内漂浮着一堆塑料瓶、树枝等垃圾,扣2分。”4月20日上午,参与督查环境整治的县人大代表吴春香在督查塔石溪时,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并认真备注扣分事项……连日来,龙游县人大从各乡镇(街道)抽调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组成15人检查小组,集中一周时间,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督查全县域环境卫生、“五水共治”等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每位人大代表“背靠背”现场打分。
为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龙游县创新手段方法,组织发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参与制定包括“贺田模式”复制村现场考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生猪养殖生态化、工业化治理和河道清理等评分标准,每季度针对环境整治的八个方面,定期组织督查。总分数和总排序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反馈结果。县政府则充分运用县人大这一督查结果,将其作为乡镇(街道)专项工作排名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季一次,通过媒体“晒”结果,并责令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对排序连续靠后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县里还建立约谈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
“这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作用的创新之举,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民意,集中民众治水智慧,从而助推环境整治工作‘提档升级’。”龙游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