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切忌唯分数
吕玥
最近,某单位出台了一项关于确定入党发展对象的计分办法,规定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拟确定入党发展对象进行计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人选,并建立入党发展对象后备库。
这一举措,规避了领导拍脑袋作决策、权力暗箱操作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党员发展的公平公正,算得上是一项工作创新。
问题是,人的理想信仰怎么打分?
类似情况并不少见,近年来在许多地方、部门的工作评价与激励惩罚机制中,打分考核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不仅入党要打分,平时开展的各项工作要打分,就连党员的品德言行也要进行量化考核。似乎只要打了分,就能显示评价的客观公正,因此所有能打分的、不能打分的事项都在打分。据报道,山东某地年终考评中,一位评分者要给76个政风行风测评单位、105个群众满不满意单位和100个科室打分。“什么都打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可见一斑。
“什么都打分”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什么都为了打分”和“随意打分”。一些被评价单位和个人为了应付考核打分,将大部分工作时间都耗在写汇报和整理材料上。而且为了不因低分被淘汰,不惜铤而造假,负面效应不容小觑。
其实,作为绩效考核的一种形式,党建工作考核不能只是简单的以分数论英雄,而是要科学、全面地总结、评价,加强沟通与反馈,最大可能消除管理者的主观随意性。否则,“什么都打分”就成了一种权力的惰性与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