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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朝文新智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地块的竞价条件和地块规划条件详见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咨询电话:(0571)89360802。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5年5月6日9时起至2015年5月19日14时30分止(工作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期间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具体手续办理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L9号窗口)。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15年4月27日起到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时代广场市民之家三楼)L9号窗口索取。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5日

  杭州市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对以下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余政储出【2015】5号地块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地块坐落出让面积

(㎡)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起始价

(万元)保证金

(万元)余政储出〔2015〕5号仓前街道灵源村商业地块;东至规划供水营业所,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绿汀路,北至规划04省道10333商业用地1.5~1.8不小于10%不大于50%3410682  临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三、土地开发条件:1.该区块按国家建筑规范标准建设,地上商业用房配置水、电、消防等设施后,土地受让方无偿返还给大田街道朝阳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5400平方米;2.地块内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及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足百户按照最少20平方米建筑面积落实)的标准落实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大田街道办事处使用;3.无偿返还(移交)部分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办理,以竣工后房屋实际构成价值作价计算相关税费,并支付过户费用。

  四、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大田街道)临开规设函[2014]03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8233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檐口高度≤80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记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大田街道朝阳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大田街道朝阳村商住区块商业用房建设协议书》并交纳建设保证金300万元(见拍卖资料)。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发布。

  七、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5月6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才准予报名。

  八、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定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九、竞得人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交地确认书、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票据和《大田街道朝阳村商住区块商业用房建设协议书》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二号开标室。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付必须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财务室开具财政缴款书,向财政专户缴纳后方可报名。成交者余额出让金缴付情况同上,契税向税务部门缴付。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窗口联系人:郏女士

  (电话:0576-85280089)

  市国土局财务室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576-85226739)

  实地踏勘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6-85952166)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5日

  临土告字[2015]14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大田街道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平方米)土地

用途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出让

年限竞买

保证金起始价331082004219001临海大道与奋进街

交汇东南角39207商服

住宅≤2.1≤35%≥30%40年

70年3600万元7200万元


浙江日报 人文·朝文新智 00014 2015-04-15 浙江日报2015-04-1500018;浙江日报2015-04-1500020;浙江日报2015-04-1500012;浙江日报2015-04-1500013;浙江日报2015-04-1500015;浙江日报2015-04-1500017;浙江日报2015-04-1500019;浙江日报2015-04-1500014;浙江日报2015-04-1500016;浙江日报2015-04-1500007;浙江日报2015-04-1500010;浙江日报2015-04-1500008;浙江日报2015-04-1500009;浙江日报2015-04-1500011 2 2015年04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