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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潮生活

央行征信中心澄清传闻

个人信贷不良记录保留期未变

  据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 姜琳) 针对微信朋友圈近日流传“还贷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保留时间由5年改为7年”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13日表示,没有所谓征信新规,个人信贷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仍为5年,“超过一天即为逾期”的说法也不太准确,但是个人确实要注意按时还款,珍惜个人信用。

  王晓明特别提示,5年保留期是从还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要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因此欠的钱不必归还。也不要认为还款后注销卡片,不良记录就会随之消除。目前,公众可以通过央行各级分支机构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每年免费查询2次本人信用报告。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0 央行征信中心澄清传闻 2015-04-14 3846169 2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