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
向宁波反馈巡视情况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汪志建) 近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宁波市反馈巡视情况。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1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宁波市进行了巡视。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宁波市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党内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和工程招投标,腐败问题隐患较大;一些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以权经商”、“以权吸储”,存在利益输送现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现象并存,影响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懈怠;“四风”问题趋向隐蔽化,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力。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重大财产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够严格;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够严肃;事业编制人员录用、干部身份转换和干部酬薪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省委第二巡视组提出了意见建议,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面向基层固本强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