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杭州反馈巡视情况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汪志建) 近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杭州市反馈巡视情况。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杭州市进行了巡视。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市委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抓好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乏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还比较随意,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够严格,有的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行政;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党员干部精气神不足,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顶风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公车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干部工作还不够规范,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管理比较随意,“三超”和违规兼职清理不够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对工程建设、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扎紧制度笼子,有效防止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精气神。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