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近四成事故因车距不足引起
跟车太近,险象环生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于军) 行车距离,有些驾驶员并不重视。但血的教训告诫大家,切忌麻痹大意。
日前,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柯桥出口因大雾分流。7时15分,一辆白色中型厢式货车追尾一辆重型半挂集装箱车,厢式货车驾驶员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是由于厢式货车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车距,操作不当引起。
据交警介绍,很多道路交通事故,是因为驾驶员跟车方法不当,或未保持合适的跟车距离而造成的。
记者了解到,在市区开车,车辆间该保持多少距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而车辆左右之间的车距同样不容忽视。
“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保持安全车距,驾驶员应该学习防御性驾驶。”杭州公交集团第二汽车分公司司机虞纯告诉记者,在市区开车虽然不如高速上速度快,但保持安全车距很有必要。
家住杭州春江名苑的李晓茆,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她乘坐28路公交车,车子行驶至武林小广场时,司机突然一个急刹车,她直接从座位上摔到了过道上。“原来是前面一辆外地车不熟悉路而突然刹车,公交车司机来不及反应,差点撞上。”
而这样的追尾事故,在高速公路上的发生率更高。
据杭州高速交警统计,今年以来辖区共发生交通事故2831起,其中未保持安全车距的1007起,占35.6%,死亡1人,受伤38人。杭州高速交警事故民警厉峰剑说:“今年未保持安全车距事故频发,从第一季度情况看,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是高发时间段,占41%。其中,杭金衢高速临浦至浦阳段共发生113起,占总量的11.3%。节假日期间是追尾事故的高发期。”
交警表示,高速公路上开车,驾驶员要学会计算跟车距离:正常情况下,当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时,同车道前后车辆的安全距离为100米以上,时速100公里以下时,安全距离可适当缩小,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如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路面结冰等非正常情况,驾驶员更要多留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