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打酱油
@usticelaw:爱美无罪,整容有理。说到底,政府应心向消费者,除传授合理消费的“法智”外,还应主动援手、完善法治,依法清理规范国内整形中介市场,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
@生活不是买卖:倘若不是治疗需要,而是随意整容,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可叹;跟风去韩国,把自己交给不知底细的医疗机构,可悲;遇到黑诊所、假医生,出了事难维权,可怜!如此可叹、可悲、可怜的事,难道还唤不醒大家的美丽梦想吗?远离整容,做个“正版”的自己!
@一叶橘子:整容之风,越刮越烈,“监管之林”越发稀疏,如果不及时补种,沙砾将四散飞溢。
@夜间列车:清人龚自珍写过一篇《病梅馆记》,在文中他认为那些为了满足某些人的审美情趣而将梅花整成各种美妙造型的做法,都是令梅花生病的做法。如今,不断出现的“赴韩整容”、“人工造美”,道理与此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