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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印发

《浙江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本报杭州3月30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党员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推动党员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内容体系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全媒体党员教育格局基本建立,形成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适应的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并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二、突出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1.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弘扬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2.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团结奋斗。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等重要论述的教育培训,开展对《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两部专著的学习教育,帮助广大党员更加深刻系统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

  3.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深入整治“四风”,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严明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干净干事。

  4.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精神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加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自觉为之奋斗。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教育培训,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对党忠诚、为党分忧。

  5.加强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和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教育培训,深刻领会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归、“四换三名”等重点工作任务和战略部署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在转型升级主战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根据党员履职、就业创业需要,加强普通党员职业技能的持续培训和实践训练,帮助广大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分类开展教育培训

  1.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带头人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确定培训主题,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各级机关工委、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国资监管部门党组织、“两新”工委要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级抓好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和中小学校、国有企业、“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工作;各市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负责抓好乡镇(街道)、重点村特色村和示范社区、市级“双管”的“两新”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工作部门)负责抓好本地区离退休老干部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基层党组织换届后,要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教育培训中,要积极宣传学习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先进事迹。

  2.农村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增收致富、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和基层治理法治化等开展培训。切实抓好集中性教育活动和党员日常教育,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形象、直观、资源丰富的优势,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县一级每年举办1—2期农村党员集中培训示范班。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着眼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培养成党组织负责人,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培训,特别加强对党员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开展培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4.新党员培训。着眼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开展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新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要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党员集中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新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作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的重要内容。

  5.流动党员培训。着眼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培训。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要求,由流入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

  6.统筹各领域党员教育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重点围绕服务中心、服务改革、服务基层、改进作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具体由机关党组织组织实施;对事业单位党员,重点围绕深化改革、提高绩效、促进发展、强化公共服务开展培训,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对街道社区党员,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由社区党组织或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对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对国有企业党员,重点围绕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由国资监管部门和企业党组织组织实施;对离退休干部党员,重点围绕加强思想引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弘扬优良作风等方面开展培训,由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四、创新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1.办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领域、分专题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各市、县(市、区)党委和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举办相关示范培训班。

  2.提高教育培训组织化程度。采取集中教育、脱产培训、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坚持各级党委书记讲党课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集中开展党员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基层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等开展教育培训。发挥农村和社区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作用,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培训。

  3.推行参与体验式教育培训。广泛运用案例教育、现场教学、情景模拟、现身说法等形式,增强党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利用南湖党的诞生地、四明山革命根据地、“最美人物”群体、“枫桥经验”等特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倡各级党组织在每年7月1日前后组织党员宣誓或重温入党誓词。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坚持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4.开发“慕课”等新型精品课件资源。运用大规模在线学习理念,积极开发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内容,以鲜活、实用、互动、精致为特征的“慕课”精品课程,服务党员在线学习。完善课件资源开发的需求征集、选题确定、入库评估和观摩交流机制,加强实用技术课件整合,鼓励开发微党课、微纪实等新型课件,确保教学资源出精品。

  五、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

  1.建成用好党员教育云平台。加快浙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优化升级,建成党员教育云平台,办好时代先锋网,推动云平台与市县及省直有关单位党员教育平台的有效联通,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和管理联动。推动教育培训精细化,运用课程式、学分制管理等方法,提升教育培训实效。

  2.办好党建电视平台。着眼于进一步增强党建电视思想性、可看性,创新栏目(节目)设置和表现形式,完善党建电视平台建设机制,鼓励市县参与办节目用节目,提升浙江党建电视品牌影响力。

  3.优化提升远程教育站点。结合开展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试点,做好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硬件设施更新换代工作。积极推进“远教入企”,灵活采用单建、联建、区域统建等形式,把远程教育站点向企业、园区、商贸中心等延伸。稳步推进“远教入户”“远教进广场”、远教进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等工作。加强站点管理员队伍建设。

  六、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1.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健全省、市、县三级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党校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要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分类指导、统筹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发挥各级组织员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作用。

  2.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党员定期“党性体检、民主评议”长效机制,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把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的管理。

  3.落实党员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师资建设,按照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要求,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鼓励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纳入企业预算;“两新”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等多渠道解决。

  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2016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规划》和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下半年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各市和省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7 《浙江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2015-03-31 3831917 2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