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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瓯海判决卤味回炉案

过期食品竟重现餐桌

  本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林志强) 回收过期卤味,回炉后再卖到市场……前年6月,温州警方侦破一起卤味回炉案。日前,瓯海法院对这起卤味回炉案作出一审判决,10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庄传赢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9人分别获刑。

  之前,有温州市民举报:瓯海娄桥娄西街有一家熟食品店,批发、零售散装的鸡腿,价格非常便宜。市民怀疑,这些鸡腿是从企业回收的过期退货,可能是拆掉原包装之后,重新流入市场。

  2013年6月,温州抓获40多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各类问题食品近百吨。去年4月,瓯海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苍南县灵溪镇、平阳县萧江镇是卤制品生产企业集聚区,这些企业生产出大量的袋装卤制品。但在销售过程中,会因过期、漏气等原因而发霉、变质。庄传赢等人从中看到了“商机”,勾结卤制品生产企业多名工作人员,把从厂家收购的这些发霉、变质的退货产品,拆去塑料包装后,低价销售给温州市区、瑞安、温岭等地的熟食经销商。这些熟食经销商对卤味再加工后,转卖至各熟食店、食堂等。据统计,涉案嫌疑人销售总额达到78.4万元,现场还查获大批未销售出去的过期卤味。

  法庭上,庄传赢为自己做了辩解。被告郑志华在自愿认罪后,道出了真相:这些劣质卤味品购进后,他会先进行高温加热,再加味精、麦芽糖调和,这样卖相和味道要好看不少。另外一个零售商陈飞靖则用了国家禁止使用的双氧水,他在庭上称,这会使产品颜色好看一点。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过期食品竟重现餐桌 2015-03-31 3832022 2 2015年03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