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
□何建华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为最强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开辟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四个全面”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以“四个全面”为指导, 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以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心的重大现实问题,大力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到实处。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解决发展不全面、不平衡问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小康的意思是丰衣足食,包含“日子好过”、“殷实”、“比较宽裕”等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综合国力特别是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因此,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力争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相比,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发展“不全面”和“不平衡”,突出表现在城乡差别大,农民收入水平低,山区贫困人口多,以及城市失业率偏高,贫富差距大。
就我省而言,虽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走在全国前列,但依然存在着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与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和全省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尤其要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各方面发展上的差距,着力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民生问题,建设一个惠及全体人民的全面小康社会。
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大力破除阻碍改革的思想壁垒和利益藩篱,确保重大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现阶段我国发展正面临着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加剧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社会矛盾多发易发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等等。只有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社会活力,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经济、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诸多领域涉及的利益格局十分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越来越需要从制度上进行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必须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承担改革的责任,勇挑改革的重担,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坚决排除和克服改革道路上的各种障碍和困难,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在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点上集中发力,切实保障各项重大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任务、布局进行了全面部署。诚如习近平同志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必须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要积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国家宪法的绝对权威,切实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和示范者,自觉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规施政,着力营造法治环境,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扎牢制度篱笆,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保障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基本任务。
我们党执掌全国政权已经60多年,尤其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自身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形势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更为繁重、更为紧迫的任务。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着三个重要关口:政治体制到了亟须改革的关口;两极分化到了亟须解决的关口;反腐困境到了亟须突破的关口。党要领导人民突破这三大关口,必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从现实看,要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对党的权力结构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无数事实表明,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就会失控,就会产生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而一旦权力被滥用,公共秩序就会遭到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就会遭到践踏。必须建立科学的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合理的分解和及时、有效的监督,以防止腐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必须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腐倡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必须有效提升作风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尊重民意、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