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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6·12车祸案”再引关注

安徽司机告交警案开庭

  本报杭州3月25日讯 (通讯员 姚高峰 记者 黄宏) 今天,安徽籍货车司机汪国财诉杭州交警行政违法案在拱墅区法院开庭。

  去年6月12日,时任浙大副校长吴平驾驶轿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三墩出口附近,被汪国财驾驶的载货牵引半挂车从后方撞上,汪国财受伤送医,吴平遇难。据杭州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吴平负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杭州交警的处罚决定书称,大货车因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上路行驶,罚款200元;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30%以上,罚款2000元;这两个因素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事故的严重程度。

  汪国财认为,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所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杭州交警部门撤销该决定书。

  在今天的庭审中,汪国财的律师在庭上认为,交警称超载率为32.24%,是单方称重过磅结果所确定的,而且过磅所得的重量和高速收费站载明的重量53吨不一致,也没有通知汪国财到场确认;对制动系统的鉴定也有问题。交警方面则称,称重过磅仅是一般的事故调查程序,并未明文规定需通知当事人到场,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充分,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法院没有做出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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