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平安市、县(市、区)拟表彰名单公示公告
根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浙委[2005]8号)及相关要求,现将我省拟表彰的2014年度平安市、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要求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公示时间从3月23日至27日,共5天。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省府路省行政中心10号楼,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2449、87050534(传真)。
中共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