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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天下·环球眼

  二、拟出让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等其他土地出让条件以实际出让公告为准。

  三、用地意向者可于2015年3月23日至4月3日16时止向我局提出预申请,预申请时须缴纳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宗,并作出相应承诺,届时预申请保证金可转为投标保证金。

  四、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系人:翟女士 胡女士

  垂询电话:(0579)87174812

地块名称用地面积(㎡)土地

用途规划控制指标出让

年限投标保证金

(万元)招标起始价

(万元)建筑

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m)经济开发区S14-07-1地块38342住宅≤28%1.0~1.2≥30%≤5070年300015000经济开发区S14-07-2地块47940住宅≤28%1.0~1.2≥30%≤5070年380018700  永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

  永土让预告字〔2015〕第1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拟于近期以招标方式出让永康经济开发区S14-07-1、S14-07-2两宗地块(坐落荆山夏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面向社会征集用地意向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本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3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浙江日报 天下·环球眼 00007 2015-03-23 浙江日报2015-03-2300022;浙江日报2015-03-2300019;浙江日报2015-03-2300014;浙江日报2015-03-2300015;浙江日报2015-03-2300016;浙江日报2015-03-2300017;浙江日报2015-03-2300021;浙江日报2015-03-2300023;浙江日报2015-03-2300018;浙江日报2015-03-2300020 2 2015年03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