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出让地块规划控制指标等其他土地出让条件以实际出让公告为准。
三、用地意向者可于2015年3月23日至4月3日16时止向我局提出预申请,预申请时须缴纳预申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宗,并作出相应承诺,届时预申请保证金可转为投标保证金。
四、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永康市国土资源局收储交易中心垂询。
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
联系人:翟女士 胡女士
垂询电话:(0579)87174812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控制指标 | 出让 年限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招标起始价 (万元)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
经济开发区S14-07-1地块 | 38342 | 住宅 | ≤28% | 1.0~1.2 | ≥30% | ≤50 | 70年 | 3000 | 15000 |
经济开发区S14-07-2地块 | 47940 | 住宅 | ≤28% | 1.0~1.2 | ≥30% | ≤50 | 70年 | 3800 | 18700 |
永土让预告字〔2015〕第1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拟于近期以招标方式出让永康经济开发区S14-07-1、S14-07-2两宗地块(坐落荆山夏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面向社会征集用地意向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本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3日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