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物业经济助推村庄致富
通讯员 张会 张燕平
市委报道组 李迪刚
本报讯 村级集体经济要发展壮大,最难的就是缺钱缺资源。为破解这一瓶颈,近日,海宁市出台《关于鼓励村(农村社区)发展经营性物业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17年,力争全市村级新增(建造或购买)经营性物业100万平方米以上,重点帮扶100个左右村“脱贫致富”。
海宁市农经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86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2亿元,而经营性物业收入占到经营性收入的80%以上,由此可见经营性物业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经营性物业是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支撑和来源。从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和趋势来看,培育发展物业经济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海宁市农经局相关负责人说,从全市情况来看,受地域差异、资源不平衡等因素制约,各村经营性物业发展不平衡。
《关于鼓励村(农村社区)发展经营性物业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为突破各种要素的制约,帮助扶持村发展经营性物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海宁市2015年至2017年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左右资金对村集体新建或购置的经营性物业给予补助,镇(街道)财政给予1∶1配套补助,优先安排有扶持村的村村抱团项目。根据计划,今年将启动建设30万平方米村级经营性物业。
与此同时,海宁市还出台《关于规范村级服务用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是为了加强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建设管理,规范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建设内容和标准。文件规定,村级服务用房要实现“一站式服务有大厅、文化活动有礼堂、综治调解有场所、医疗养老有条件、娱乐健身有设施”等目标,根据节约集约、同类合并、适度从紧的使用要求,村级服务用房建设根据村常住人口规模确定,一般总面积在2000至4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