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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2014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典型案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2014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典型案件

  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继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假优势,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勇办大案、敢打硬仗的精神,相继查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766起,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期间,行政立案食品案件共1.16万起,打掉食品“黑窝点”、“黑作坊”共815个。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定了2014年度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和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公众,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微信和邮政快递等渠道违法销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不要轻信违法广告和健康讲座等非法宣传,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欢迎公众共同参与监督,发现违法案源线索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2014年度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和2014年度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2014年度食品领域十大典型案件简介

  1.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毒死狗肉”有毒有害食品案

  自2014年3月以来,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接到“飞镖捕杀狗”的情况反映。经过摸底,逐渐掌握打狗者用琥珀胆碱毒死狗后销售给徐某夫妇,并以徐某夫妇为中介进行“毒狗肉”交易。7月3日,南浔区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徐某夫妇、打狗者、经营者等同时进行收网抓捕。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疑似毒狗肉约14.5吨、查获作案用弩一把、弩配套使用的疑似氯化琥珀胆碱的飞镖5支。本案从发现线索到查办历时一年,涉及浙江、安徽、江苏等地,查获的“毒死狗肉”数量多,社会影响大。

  2.陈某等人生产销售含罂粟碱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4年4月21日,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电话,反映陈某在制作的小龙虾中添加罂粟壳。该局立即联合治安大队于4月22日对该餐馆进行全面检查,经现场对自制调味料采样检验,检出罂粟碱、可待因和吗啡成分。9月22日,平阳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分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其妻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案是一件添加罂粟壳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餐饮环节典型案件,该案破获对打击当地餐饮环节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3.莫某等人涉嫌制售声称壮阳功能保健食品案

  2014年3月以来,龙湾区局和当地公安机关联合对辖区内成人用品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查扣235批所谓“性保健品”。经初筛,发现有223批涉嫌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经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后,确认为有毒有害食品或假药。其中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共立案移送龙湾公安分局此类案件19起,2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过对案件深入调查,龙湾区市场、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成功抓获温州地区批发商王某,捣毁东莞、广州涉案仓库6个,查获生产窝点1个,抓获莫某等犯罪嫌疑人4人,现场查获大量“肾白金”、“美国双响炮”等违禁“性保健品”,货值约3000余万元人民币。

  4.张某等人涉嫌非法网售有毒有害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4年2月28日,有市民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从淘宝网店购买的减肥产品疑为假冒产品。绍兴市市场监督稽查支队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苦瓜清脂绿色减肥胶囊”经检测含有西布曲明,经调查确认该淘宝网店销售的查理芬特第3代、“苦瓜清脂绿色减肥”等产品均为假冒产品。3月18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3月19日,嫌疑人员张某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5月20日,此案的上家王某从杭州抓捕归案,本案涉案金额达70多万元。5月28日至6月17日,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将绍兴地区销售以上产品的陈某、苗某、胡某和蒋某一并抓获。

  5.章某等人涉嫌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3年7月,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打击“四非”保健食品专项行动中,发现了“仁康®”“仁人康®”系列保健食品,经协查均为假冒产品。临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临海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即立案调查。2013年8月15日,临海局追溯到路桥区一家保健食品批发公司时,又发现了“富寿®”系列保健食品涉假,经核实为假冒产品。临海市局将案件移至临海市公安局并案处理。2014年8月13日,台州市局和临海市专案组一起,与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公安局联合捣毁了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钟宅村的生产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发现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非法食品,涉案产品货值达500多万元。

  6.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制售声称减肥功能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4年7月29日,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其通过微信朋友圈从本地人王某处购买的“MGSS魔鬼瘦身”胶囊,怀疑含有害成分。嘉善县局立即将该产品抽样送检,发现含有酚酞、西布曲明和呋塞米等药物成分。嘉善县局将该线索上报嘉兴市局,经综合分析,居住在上海静安区的陈某为王某的上线,自称为“MGSS魔鬼瘦身”全国总代理。同时还发现居住于天津的张某为该裸胶囊的生产者。8月23日嘉善县局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9月18日,嘉善县公安局在天津和上海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一举捣毁生产窝点、总经销窝点,当场抓获张某、陈某,涉案金额超过1500万元。

  7.胡某等人涉嫌销售声称降糖功能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3年12月,金华市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当事人胡某在金华、兰溪两地开商店,销售的“孟氏牌三七黄芪胶囊”可能添加化学药物成分。金华市局立即将该产品抽样送检,发现含有降糖化学药物格列本脲。3月17日,金华市局将案件移送金华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立案。4月3日,金华警方采取了抓捕行动,共抓获销售“孟氏牌三七黄芪胶囊”保健食品的胡某、倪某等嫌疑人,查明该案涉案金额150万元左右。8月28日,金华警方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在河南抓获胡某的上家石某,现场查扣3大箱共180盒涉案产品,货值金额68400元,涉案金额140万元。该案共批捕4人,涉案金额约300万元。

  8.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

  经群众举报,央视记者发现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变质、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将情况通报了相关部门。2014年3月15日下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一举捣毁了该公司违法生产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的经营场所1个、生产加工窝点2个、食品仓库3个,现场查获涉嫌过期食品3000余箱,总价值近百万元。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于当晚立案后移交杭州江干公安分局,江干公安分局立即对该公司7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目前,该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经被吊销,江干公安分局已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并移送江干区检察院进行公诉。该案是一起食品流通环节篡改保质期并销售劣质食品的典型案件,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产品的销售范围广,涉及下游多家知名烘焙企业,被央视等媒体曝光,社会影响大。

  9.陈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3年8月6日,杭州市景区卫生分局接到匿名投诉,反映杭州某酒店使用的干鲍鱼可能有问题。该局赴现场检查,发现厨房鲍翅间调料柜内已开封使用的可疑鲜艳颜料一罐,无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无“食品添加剂”标识;冰柜内已发制好的鲍鱼11只和待销毁的鹅掌约2公斤,立即对上述可疑的鲍鱼、鹅掌和鲜艳颜料进行采样,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均检出高含量酸性橙Ⅱ,杭州市景区卫生分局将此案移交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于2014年2月20日将此案移交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目前,该案已移送西湖区检察院进行公诉。

  10.定海中竹林豆制品厂利用过期食品添加剂生产豆制品案

  2014年5月15日,舟山市定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舟山定海中竹林豆制品厂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在其食品添加剂仓库内发现9桶过期食品添加剂“乳化硅油”。经查明,当事人在生产内酯豆腐、香干、素鸡过程中添加了过期的“乳化硅油”。至被查获时,当事人共生产并销售了使用该批过期食品添加剂的内酯豆腐51700盒、香干9470千克、素鸡10310千克,货值金额199600元。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并警告、没收过期食品添加剂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4年度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件

  1.义乌市“8·16”特大跨国制售假药案

  2014年7月,义乌市局在义乌港某仓库查获案值1.8亿元以上的假冒“万艾可”等品牌药品。经过近一个月的外围调查,自10月9日起省局、义乌市局配合警方在广州、河南、江苏等地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在广州,一举摧毁三大假药制售团伙,捣毁假药地下生产工厂2处(多条假药生产线)、包装储存仓库3个,查获各类假药近40种,其中包括假冒葛兰素史克、辉瑞、礼来、拜耳、赛诺菲等多家国外药企生产的药品;还查获声称壮阳、减肥功能的各类保健品100多种批,这些保健品经检验,基本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另外还查获大量制假用的原辅料、包装标签等。随后,专案组顺势在上海、温州捣毁了制假模具生产窝点各1个,挖出了河南的部分假药生产供应商,在郑州摧毁了原料药非法销售团伙1个,在江苏捣毁了西地那非原料药地下工厂和加工点各1个,现场查获西地那非原料药3.2余吨。截至2014年12月底,本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含外籍人员),上网追逃多人,查扣制假用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标签等过百吨,涉假药品、保健品50余吨,涉案物品货值金额达8亿元以上。

  2.宁波市“3·13”制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案

  2014年3月,宁波市海曙区局根据区卫生监督所提供的线索,在辖区韩合科技医学美容中心一举查获肉毒毒素针等12种假药械,随后联合当地公安机关顺藤摸瓜,追本溯源,历时数月,先后捣毁以经销韩国走私美容药械为主的沈阳崔某某团伙,以销售假冒玻尿酸针为主的南昌李某某团伙,以经销假冒肉毒毒素针为主的河北廊坊李某团伙,以经销欧美走私美容药械产品为主的深圳张某团伙等。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查扣各类假药和无证器械共计77种5万余盒(支、瓶),货值达5000万元,并查明制假售假网络涉及30个省(市),涉案金额超亿元。

  3.平湖市“6·29”制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案

  2014年6月,嘉兴市局、平湖市局根据网络监控所获得的线索,经初步调查后,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一举抓获前来平湖市开展微整形手术的无证医生吴某某。随后以吴某某为突破口,追本溯源,历时5个月,相继在上海、北京等十多个省市捣毁假药制售窝点十余个,其中大型团伙窝点6个。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查获“保妥适”针、“瑞蓝”针、麻醉膏等假药及无证器械近百种,经估价市值约4000余万元。并查明,马某某等犯罪团伙购进半成品假药械进行加工包装,制成玻尿酸针等假冒美容针剂后,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31个省(市、区),销售总额达2亿元。

  4.某日化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出口假冒药品案

  2013年12月以来,义乌市局接连查获3起涉嫌假冒药品案件,并协助当地海关查获3起类似案件,查扣多种可疑药品43万多支,涉及7家境外药品生产商。经核查,这些药品均为假药。经梳理相关线索信息,最终发现了这些假药的来源。2014年8月19日,义乌市场监管、公安联合专案组在上海一举捣毁一处假药生产窝点,现场查获涉假药品共计29个品种57万多支(瓶),涉及假冒境外药企达19家。义乌、上海两地查获的涉假药品总计37个品种100多万支,涉及假冒诺华、葛兰素史克、强生、默沙东等境外药企23家。

  5.冉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网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系列案

  2014年上半年,嘉兴市局根据省局转交的线索,经初步调查后,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抓获非法网售假药及无证医疗器械的冉某某姐弟。经查,冉某某姐弟大量低价购进假冒品牌肉毒毒素针、玻尿酸针等药械,通过其网店大量销售,所售假药械按正品市场价计达2000万元。联合专案组通过对该案所获取的大量网络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掌握了一系列案件线索,随后嘉兴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公安部门通力合作,相继查获与冉某某一案关联的微整形类假药械案件11起(截至2014年12月底),捣毁假药销售及培训窝点17个,查扣各类假冒药械近百种,涉案总金额合计1亿元,包括冉某某姐弟在内的39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6.冯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中药饮片案

  2014年6月,玉环县局根据日常检查所获得的线索,经初步调查后,联合公安机关在安徽亳州成功捣毁1处假冒中药饮片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大量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经查,犯罪嫌疑人冯某等自2013年起,先后以二家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业务员身份为掩护,从亳州当地中药城或农户手中收购中药材、中药饮片半成品,在家中私自加工成假冒合法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并伪造检验报告书、销售清单进行销售。现查明涉案中药饮片达600种,货值约700万元,销售涉及浙江、山东、江苏、河北等地。

  7.湖州长兴县“3·18”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4年3月,长兴县局根据线索,经初步调查后,联合公安机关在当地查获“甲茸壮骨痛痹胶囊”等假药,抓获售假人员丁某某等3人。随后联合专案组追本溯源,一举捣毁位于河南的假药制售窝点,查获一批假药及制假材料,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夫妇。现查明,赵某某夫妇向上家购买假药半成品,加贴标签制成成品进行销售,销售地区涉及30个省市。这些假药经检验,均含有多种药物成分。本案共查获成品及半成品假药5248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总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目前假药销售者丁某某等3人已被判刑,赵某某夫妇已移送起诉。

  8.湖州安吉县“7·31”网络生产销售“中药减肥丸”假药案

  2014年7月,安吉县局根据举报,经初步调查后,会同公安机关一举抓获通过微信销售“中药减肥丸”假药的黄某某及多名销售上家,并锁定淘宝网店铺“上海闪纤堂”的经营者何某某,并将其逮捕。经查明,何某某购进掺有西布曲明成分的胶囊产品,以“中药减肥丸”名义通过淘宝网销售,共销售1500余万粒。其各下家通过网售方式层层加价销售。本案假药销售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市,假药货值金额3000万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

  9.绍兴市“3·27”涉外假药(泰国减肥药)案

  2014年3月,绍兴市局根据从微信获取的线索,经初步调查,会同公安机关,一举捣毁销售仓储窝点1处,缴获各类泰国减肥药30个品种5万余粒,抓获陆某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经检测,这些假药含有西布曲明等药物成分。现查明陆某某等从广东、广西大量购入“泰国减肥药”,通过微信、陌陌等网络平台大肆销售,同时还在南京等地开设加盟店。现各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锁定,已查明涉案人员30余人,涉案总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的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10.胥某某等人涉嫌无证生产“金属烤瓷修复体”医疗器械案

  2014年8月26日,金华市局根据举报,经初步调查后,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一处“金属烤瓷修复体”(俗称义齿)无证生产窝点,抓获制假人员胥某某夫妇。经查,胥某某夫妇自2013年12月起,在该窝点无证生产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金属烤瓷修复体”,并印制了假冒上海某公司的产品外包装,通过自行注册的销售网站进行销售,销售额达60余万元。查获的“金属烤瓷修复体”成品经检验,不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浙江日报 公告 00008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2014年度全省食品药品领域典型案件
2015-03-13 浙江日报2015-03-1300006;浙江日报2015-03-1300007;浙江日报2015-03-1300008;浙江日报2015-03-1300009;浙江日报2015-03-1300010;浙江日报2015-03-1300011 2 2015年03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