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图片侵权纠纷多发
免费下载,小心吃官司
本报杭州3月2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葛凌滢 邵珊珊) 记者今天从杭州、宁波等地基层法院获悉,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往并不多见的图片侵权案件呈现增长态势。据不完全统计,仅过去一月,杭州、宁波两地基层法院已接连受理10多起类似案件。法官提醒,网上免费资源固然很多,但使用图片时一定要守法,否则可能官司缠身。
为美化环境,宁波市鄞奉路上某建筑工地筑起了围墙,并刷上了美丽的喷绘图案。图案的模板,来源于网上图片。不料,这一“无心之举”却让施工方吃了官司。
“许多人在使用图片时,为图方便习惯上网寻找免费素材。殊不知,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侵权。”海曙法院法官说。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12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法官表示,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免费网站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无独有偶,杭州某公司的门户网站上使用了一张闹钟照片,用于宣传产品,结果该公司日前也被一家专业图片社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其赔偿原告3500元。
据介绍,杭州西湖法院近年来审理了近百起图片侵权案。该院负责人介绍,大量的图片侵权纠纷案表明,许多中小企业,甚至知名大公司想使用“免费”图片,最后却赔出大价钱。
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的广泛使用,员工发布公司官方微博、微信时使用配图也成侵权高发点。而这类案件的诉讼结果,被告的败诉率几乎近100%。法官提醒,有些企业或个人为规避法律责任,对图片进行剪切、反转等处理,同样会构成侵权。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资源,一定要事先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