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听力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1.凡是持有浙江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免费验配助听器。
2.凡是有浙江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0岁至6岁的听力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免费双耳验配助听器,对有听力语言康复训练需要的孩子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不超过3年);对其他经济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视家庭情况按照上述补助条件给予50%或25%的补助。
3.凡是有浙江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0岁至6岁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且助听器验配无效或效果很差,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基本型人工耳蜗购置一台,补助手术费用1.2万元和术后康复一年训练费用1.4万元。对其他经济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视家庭情况按照上述补助条件给予50%或25%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