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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我省对听力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1.凡是持有浙江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免费验配助听器。

  2.凡是有浙江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0岁至6岁的听力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免费双耳验配助听器,对有听力语言康复训练需要的孩子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不超过3年);对其他经济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视家庭情况按照上述补助条件给予50%或25%的补助。

  3.凡是有浙江省户籍及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0岁至6岁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且助听器验配无效或效果很差,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基本型人工耳蜗购置一台,补助手术费用1.2万元和术后康复一年训练费用1.4万元。对其他经济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视家庭情况按照上述补助条件给予50%或25%的补助。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我省对听力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2015-03-03 浙江日报2015-03-0300009 2 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