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紧抓“牛鼻子” 重拳纠“四风”
本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春节前,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部署了春节期间抓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驻委纪检组长深入直属单位,对9个单位的“一把手”和57名中层干部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让干部们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担子。
作风建设重在领导抓、抓领导。省委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以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切入点,以上率下、一以贯之,持续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各地都把抓好重要节点纠“四风”,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每逢重大节日到来前,以坚决的态度和高压的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廉洁过年节,强力纠“四风”。我省严肃整治机关党员干部组织和参与“酒局”、“牌局”。据统计,仅去年10月以来,全省开展“酒局”、“牌局”专项检查227次,查处问题55起,处理人员7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8人、追究领导责任10人,下发通报29起,媒体曝光6起。
今年以来,省直各正风肃纪工作组连续出击,检查西湖周边会所关停转型情况,省直单位公车私用和“两局”情况,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招待所公款消费情况等;杭州市纪委组建10个督查组,对13个区、县(市)和27家市直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宁波市纪委组织12个检查组,邀请5家媒体单位同行,开展为期10天的互动监督、交叉检查活动;嘉兴市针对公款购买节日“三礼”、贺卡、明信片、年历等问题,专门组织检查……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今年初,常山县对县公安局一名民警违纪违规在娱乐场所接受异性陪侍案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给予常山县公安局政委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诫勉谈话;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
我省还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究问责。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3680余起,处理4160余人,通报“四风”等典型案例2300余起,媒体曝光108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