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1.17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8.5%;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362.58亿元,收入合计5483.75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9.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9.1%;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324.56亿元,支出合计5483.75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16亿元,增长6.0%;加上预计转移性收入1855.22亿元,收入合计2147.38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比上年下降(以下简称“下降”)0.2%;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666.46亿元,支出合计2147.38亿元。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收支具体执行情况
(1)全省主要科目收入执行情况
增值税573.08亿元,增长7.4%,其中:省级20.80亿元;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1256.75亿元,增长5.8%,其中:省级147.06亿元;企业所得税634.55亿元,增长12.1%,其中:省级60.67亿元;个人所得税217.54亿元,增长12.2%,其中:省级9.37亿元;非税收入268.06亿元,增长6.7%,其中:省级42.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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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省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农林水支出524.58亿元,增长2.3%;其中:省级农林水支出44.86亿元。增幅低,主要是中央油价补贴减少。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7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区3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4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126个,有效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五水共治”资金保障,支持防洪水、保供水及农田水利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防洪排涝能力提升,进一步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支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努力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全年全省开展612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150万户。支持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27元/亩·年。继续支持开展新一轮扶贫工作,支持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和山区经济发展,实施新一轮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按照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强内生功能的总体要求,支持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等三类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以农业综合开发31066项目为载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深入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成村级公益事业项目7000余个。积极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努力探索农村发展新途径。
教育支出1030.60亿元,增长8.5%;其中:省级教育支出95.95亿元。启动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至610元、810元。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优势专业建设计划,支持79个优势专业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改革发展。支持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提升高校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全省高校34个重中之重学科、318个重点学科和19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提升全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
科学技术支出207.96亿元,增长8.4%;其中:省级科学技术支出23.77亿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支持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和嘉兴科技城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国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支持农业、民生、网络信息行业科技创新和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扶持力度,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36亿元,增长8.8%;其中:省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1亿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增1742个农村文化礼堂,支持全省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和欠发达地区多厅影院建设。保障浙江音乐学院(筹)、浙江自然博物馆等省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落实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80亿元,增长23.7%;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元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启动采供血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推动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54亿元,增长9.7%;其中:省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9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240元,达到2500元左右。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省定基础养老金水平从每月80元增加到100元,并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的补助力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补助标准,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积极的财政支持就业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和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扶持力度。
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65.0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以及生态、水利和交通基础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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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72.02亿元,下降3.8%;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6.67亿元,收入合计4298.6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83.08亿元,完成预算的97.7%,下降6.8%;加上结转下年支出215.61亿元,支出合计4298.69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3.92亿元,增长14.4%;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6.65亿元,收入合计180.5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58亿元,完成预算的115.4%,下降30.6%;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50.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98亿元,支出合计180.5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47.13亿元,增长22.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88.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26.8%。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58.84亿元。
2.省级
2014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3.67亿元,增长29.1%。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19.3%,增长48.2%。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6.2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59亿元,增长34.2%;加上使用结转资金0.93亿元,收入合计26.5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1亿元,完成预算的82.1%,增长10.2%;加上调出资金1.7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30亿元,支出合计26.52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96亿元,增长27.7%;加上使用结转资金0.91亿元,收入合计15.8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0%,增长2.3%;加上调出资金1.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5亿元,支出合计15.8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认真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一是强化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企业生产经营和“营改增”等重大税制改革情况,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夯实税源税基,优化收入结构,提升收入质量。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4.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3.5%,继续位居全国前列。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修订出台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管理等6项制度,构建立体式公务支出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分别比上年下降34.4%和37.0%,减少25.00亿元和2.63亿元,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二是发挥财税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实施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举措,通过财政杠杆的撬动,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安排省级财政性资金146.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65亿元和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1.7亿元,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亿美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实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设立初期规模为20亿元的省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以及信息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财政政策,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环保补偿机制,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累计减轻企业负担293亿元。
三是突出保障重点,不断改善和发展民生事业。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推动民生事业发展,把加大民生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公共财政导向,合理区分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的责任,科学安排支出,推动树立个人努力、各方面合理承担责任、勤劳致富的科学民生理念。做好政府“十方面实事”和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全省新增财力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达76.1%,继续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
四是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按照“四单一网”建设要求,建立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转移支付专项由235个整合为54个,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大力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和竞争性分配改革,对涉企收费实施分类管理,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4本预算,并提交人代会审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积极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出台管理办法,制订购买目录;探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创新,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绩效。
五是夯实管理基础,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开明渠、堵暗道”的思路,做好存量债务的甄别和分类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建立限时下达预算制度,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加大对历年结存资金的清理力度,将部分省级部门历年存量资金8.84亿元收缴国库。创新保值增值渠道,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试点。建立省对欠发达地区补助资金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省补助奖惩挂钩,促进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加快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财政”建设,有效解决公共财政最后“一公里”问题和因数据“孤岛”产生的不当支付问题,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服务“死角”。积极推进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打造“阳光财政”。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一)2015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完善财政收入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密切关注“营改增”行业扩围,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国家重大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整顿越权减免税收或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收行为;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各部门不能再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严禁对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实施与缴纳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挂钩的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财政补贴等政策,或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
2.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一系列国家战略举措实施,支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实施,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省级财政筹措98.8亿元,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水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试点工作。在全省各县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积极推进交通、水利、环保、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加强民生保障。按中央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30元提高到400元,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筹资标准由年人均470元提高到570元,建立覆盖全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工作,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4.健全教育科技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把教育、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进一步明晰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40元,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650元、850元。2014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年级使用的循环教材全部免费更新。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拨款制度,促进内涵式发展。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推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5.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财政支农体系,大力促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两区”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完善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着力落实和完善水环境治理、畜禽污染治理、耕地保护补偿及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重点政策。201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30元/亩·年。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积极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支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和新一轮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支持欠发达山区县经济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村级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制度建设。
6.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我省“28条办法”、“六个严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建设节约型机关。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和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健全节庆、赛事活动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费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相应调增2014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4793.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7.5%。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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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93.0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141.56亿元,收入合计5934.56亿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5.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调减地方政府债券,调增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增长7.5%。重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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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5.0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09.56亿元,支出合计5934.56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考虑11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相应调增2014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51.7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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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70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78.01亿元,收入合计2129.71亿元。
(2)支出预算
拟安排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8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调增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增长15.3%。重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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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5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5亿元,资本性支出0.51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80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570.91亿元,支出合计2129.71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26.1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60.6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为61.2%。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相应调减2014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210.7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18.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10.7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14.5%。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考虑11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因素,相应调减2014年预算执行数。在此基础上,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16.28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4.7%。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4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178.7%;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73.7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42亿元,支出合计116.28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832.44亿元,增长7.0%。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90.20亿元,增长19.2%。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42.24亿元。
2.省级
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66.29亿元,增长15.7%。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4.42亿元,增长19.4%。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61.87亿元。
(五)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1.39亿元,增长100.8%;加上使用结转资金3.30亿元,收入合计54.6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36亿元,增长124.8%;加上调出资金6.33亿元,支出合计54.69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23.83亿元,增长59.3%;加上使用结转资金2.55亿元,收入合计26.3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41亿元,增长102.5%;加上调出资金1.97亿元,支出合计26.38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