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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礼尚往来 礼不越法

  张丽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渐渐频繁,而“礼尚往来”也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古语有云“来而不往非礼也”。来往,如果是基于“礼仪”则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人是基于“利益”,“来”的是他人的私人利益,而“往”的是公共利益。这就不是“礼尚往来”,而是“腐败往来”了。

  令人担忧的是,这并非个别现象。有检察官在查办涉及节日受贿案件时发现,很多人把节日馈赠当成长期投资,过年过节时零零散散送点礼,看似正常的“礼尚往来”,实际上却是向权力献媚。2014年,中纪委公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其中涉及违规办满月酒、婚宴、生日宴等变味的“礼尚往来”,在所有案件中占比近三成。

  诚然,党员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正常的人际交往,但情谊再浓,也不可违纪;往来再密,也不可违法。身为国家干部,不可没有人情味,更不能没有原则,言行须以法律为界;身为人民公仆,深情须用在群众身上,让群众感受到辛勤为民的温度。

  年关临近,有必要再次提醒那些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在享受传统佳节的快乐团聚时,切莫触碰“腐败往来”的高压线,万万不可逾越礼与法的边界。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礼尚往来 礼不越法 2015-02-13 3787285 2 2015年02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