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处不可随“便”
江晨
临近春节,杭州西湖景区内,北山街15号居民的羊年祈望有点“独特”:希望家门口不再有人随地大小便。看到报道,有些唏嘘,这事情不大,味道却不小。
在以风景优美著称的杭州,笔者也曾在不同地点发现过这种随“便”行为。例如,下城区东新路上,岳帅桥文晖街道办事处门前的那条河,到目前仍被不少人拉开拉链光顾,即使“此处”离公共厕所不足200米。
随地大小便这种不文明行为,在全国各地都难以绝迹。但眼看着生生到了公厕旁边,为啥有人非要不顾脸面地求“方便”?
原来,很多游客并不知道北山街15号往西100米有公厕,岳庙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反复摆放的“指示牌”也过不了几天就会不翼而飞;在岳帅桥河边“方便”的出租车司机更觉委屈,公厕就在马路边,上“大号”时间久点,靠边停车极有可能被拍照或是被交警贴罚单。
是只图自己方便而不顾公共卫生,还是紧迫的生理需求最终“战胜”面子尊严?在国外旅游时,国人不时因“吐痰”、“大声喧哗”、“乱丢垃圾”和“随地大小便”遭到外国友人嫌弃,最近泰国白庙还因“入厕不文明”问题,谢绝国人入内半天。缺乏公德心、缺少公众意识的教育与规范,有人自然从“随便”发展到“随地大小便”。这种陋习严重污染了公共环境,更是一种视觉污染。
但除了批评随处“方便”的行为本身,我们是否还能窥探出城市管理工作中还有哪些亟待尽善尽美的细节?“活人不能被屎尿憋死”,为了解决人有三急之“内急”,城市的公共建设不仅需要多设公厕,还应该更科学合理对公厕进行选址,多换位思考,让“内急”者更容易找到公厕的位置。
对于那些特别偏好随地大小便之人,也要有特别的方法对待。例如,安装360度无死角摄像头,不时对其恶行予以曝光。在不少国家和地区,狗在街上大小便,狗主人都有可能会受罚。对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需要严格出面干预,更须有相关法规进行威慑。
此外,为了防止小孩子无法自控的大小便,监护者在出门前也应该做好必要的准备。防无可防时,要做好便后的清理工作,对前来制止者做诚恳的道歉和解释。
民国时期,于右任先生曾写“不可随处小便”,警示经常在他办公楼后小花园“方便”的人,有好事者看重他的墨宝,将字条揭去剪开重新组合装裱,变成“小处不可随便”。两句话在今天对我们仍有启发:随处小便虽是小事,但小处真的不可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