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有了国家标准
本报讯 (记者 白丽媛 通讯员 沈志坚) 日前,由省质监局牵头组织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各部委、研究机构、高校等单位的15名专家参加审定。专家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后,最后一致同意通过审查。专家组认为:起草组在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提炼的基础上做了广泛、充分、严谨的调研和准备;标准的制定原则符合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面对全国乡村环境的差异性,标准以指南定位非常合适;技术内容创新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更具操作性。
据了解,美丽乡村建设的国家标准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保留乡村个性化发展的空间,使美丽乡村建设从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实践,对美丽乡村建设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我国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综合治理、可持续维护、规范化服务和科学化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