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提升服务业经济效率
秦诗立
秦诗立
在关注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经济效率提升的同时,服务业经济效率亦需提升。随着浙江三次产业的增加值规模、投资规模及其经济增长、税收、就业贡献度的“三、二、一”格局逐步形成,服务业地位正不断提升;随着浙江工业强省建设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要求不断提高,以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路径的浙江版工业4.0计划正积极建构;随着城乡居民对生活性和公共性服务需求不断增加,诉求内涵不断扩大,要求标准不断提高,服务业经济效率有效提升的战略和现实意义已显著增强,需放到更突出位置,加以关注、力促。
服务业经济效率该如何评价呢?显然,它需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有利于正确评价服务业各方面和环节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包括盈利状况、发展前景和对社会贡献状况,以便于为投资者、经营者及经济管理者提供有用的管理与决策信息。它需既可用来评价各地区、各行业乃至各服务企业经济效益的实际水平和发展变化,又能反映整个服务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状况的全貌。
因目前国内尚无权威的服务业经济效率评价体系,近来省统计部门对此进行了探索性建构,并利用该评价体系对2012年至2014年间浙江服务业进行了实证分析。基本结论可概括为:全省服务业经济效率总体较好,整体上稳中有升;设区市中,杭州、金华的服务业经济效率最好且相对稳定,舟山、丽水的效率较差,温州、衢州的效率稳定性较差,这应与各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质量状况大致一致;评价的五个方面,获利能力、发展能力评价较高,效率水平较低,这应与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活力性强,但服务业整体结构不佳、素质偏低有关;不同行业经济效率差别较大,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效率最高,其次是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经济效益偏差,这应与不同行业所处生命周期不同有关。
也应看到,该评价体系可能尚有改进空间,包括:服务行业选择上应包含金融、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以更好体现服务业发展全貌;评价单元应为设区市本级、县级市、县,以更好反映浙江县域经济较发达、中心城市为服务业发展主载体的实际与态势;评价指标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包括指标选择、指标上下阈值选择、指标标准值设置、指标权重选择等,以更好增强科学性、说服力。
进一步,浙江需把服务业经济效率提升放到更大空间、更宽视野中来展开,而不宜单纯就服务业而论服务业发展,单纯就成本费用利润率、劳动生产率等改善而论经济效率提升,以能更有力推进政府与市场主体的职责分工与科学合作,实现市场经济治理现代化与服务业经济效率提升的有机结合与互促,保证浙江服务业经济效率提升的事半功倍。
为此,建议服务业经济效率提升需抓好“四个结合”:与服务业结构调整、服务业现代化改造、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切实使服务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可持续增长动力;与工业强省、工业强县(市)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两者的有机互促,并要像抓工业一样,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和实施专门规划、形成年度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与城市化水平和质量提升结合起来,把其作为后者的重要内容和战略突破口;与政府简政放权深化、经济管理理念与办法改进结合起来,进一步放宽或减少市场准入限制,更好发挥出市场主体的能动性与创造性。
总之,服务业经济效率提升须是新时期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关注重点,需在积极建立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基础上,与其他相关战略有机结合,协调谋划、协同推进。
(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