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村务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武义县“后陈经验”对基层民主建设的启示
□吴征波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武义县拉开了工业化跨越式发展的序幕。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土地、房产等资源不断升值,村集体资产大量积累。针对农村干部经济违规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的情况,2004年武义县委组织专门力量进驻后陈村开展试点工作,先后出台了《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并创造性地设置了村级监督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接着,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2008年出台了监委会成员“两推一选”选举办法,2009年建立了村“说事室”制度,2010年出台了村务监督“四定二评一创”工作程序,2012年,专门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细则》,最终实现了村务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十年来, “后陈经验”的实践不仅造就了一个新后陈,也为全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一是权力得到了有效监督。村监委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不参与村务的执行,对村务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确保监督落在实处。二是权力运作公开透明。监委与党支部、村委会相互独立、互相监督,只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任职回避、财务公开、重大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确保了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三是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四是监督权有效更迭。三年一换届和对不称职村监委干部限期罢免补选制度,保证了监督力量的及时更迭。
武义县“后陈经验”发端于一个小小的村庄,在全县、全省乃至全国推广,最后写进了国家法律。因为村务监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正是这种基于人民的民主才使村务监督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后陈经验”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坚持和深化村务监督制度对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村务监督这一民主制度赢得了当前最广大农民的支持,进一步巩固了我们党在广大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后陈的创新做法被中央列为《党的十六大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大事记》十六件标志性事件之一。村务监督守护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村级事务的公平正义,是群众路线的时代体现。
村务监督的有效性也在于开放了村“两委”权力的实施过程,让村民能够有效参与进来,实现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得到了广大农民的认可和支持。权力运行要公开,必须要将监督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知晓,这是监督的根本。可以说,村务监督不仅具有互联网一样的时代特征,能够迎合民众对“开放和透明”的民主需求,还能使民主需求在制度的渠道内表达,更加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村务监督是解决农村富裕后出现的新问题的有效方法。改革开放之后,后陈村所在区块成为浙江工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后陈村成为了富裕村,同时随着利益问题的增多也成了有名的上访村。村务监督机制开始有效运行之后,后陈村复归安宁,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中可以归纳出一个内在的逻辑,要真正使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必须发展基层民主。
强化党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以前的后陈村,村民虽有对民主的需求,但这些需求是自发的、散乱的,不但不能有效实现民主自治,而且还对整个村的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了很大的破坏力。这种现象直到形成一个正式的监督制度才得以根本改变。在十年时间里,武义县委不断出台相关措施来强化监督机制,才有今天的成效。可见,没有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就没有“后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