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意见》
加快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
据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
《意见》提出六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都纳入统一网络平台进行管理。二是实行分类开放共享。大型科学装置和科学仪器中心要将向社会开放纳入到日常运行管理;对于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按照不同专业或仪器功能,打破管理单位界线,形成专业化、网络化的科学仪器服务机构群。三是建立促进开放的激励引导机制。采取有偿服务,管理单位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成本费,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由单位统一管理。四是建立开放评价体系和奖惩办法。五是加强开放使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组织实施和进度安排,提出到2015年启动统一开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到2016年,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到2017年,对管理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