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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踩踏教训何在

  据新华社上海1月21日电

  新华社记者

  “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

  “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21日,上海市发布“12·31”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还原此次事件发生的经过表明,这是一场本可避免的灾难。令人痛心的是,“海恩法则”又一次残酷魔现,36个鲜活的生命消亡于松散的安全链条上。

  自2012年元旦跨年启动以来,外滩灯光秀一直是上海跨年的一个招牌活动,外滩风景区也是国内外游客来上海的“首选之地”。2014年11月,鉴于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不可控因素,黄浦区政府向上海市政府请示,新年倒计时活动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行;12月9日决定在外滩源举行,活动现场观众控制在3000人左右。

  调查报告指出,直至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了新年倒计时活动调整信息,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信息公告不及时、不到位、不充分。

  正是由于外滩灯光秀的取消,当晚相关活动安保的级别也因此下降至区级管理:没有采取封站和封路等较高级别流量控制手段,没有安排与2014年跨年夜相当的警力,没有启动大规模的志愿者服务。

  黄浦公安分局仅会同黄浦区市政委等有关部门,对外滩风景区及南京路沿线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辅助人员、100名武警,安保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虽然后期也增调警力,但截至当日23时30分,黄浦公安分局在外滩风景区、南京路沿线布置警力只有510名,其中陈毅广场80名(阶梯处13名),南京路沿线150名。

  调查报告指出外滩历来都是进行灯光秀和跨年的主要场所之一,即使没有组织的活动,那里的风险也应该进行评估。然而上海黄浦公安机关未对外滩风景区安全风险进行专门评估。而且与往年相比,警力配备悬殊,这正是思想麻痹的体现。

  数据显示,截至事发当日20时至21时,外滩风景区的人员流量约12万人,21时至22时约16万人,22时至23时约24万人,23时至事件发生时约31万人,一直处于进多出少、持续上升的趋势。

  然而,对于人流量的上升,上海公安黄浦分局却未及时研判、预警,未发布提示信息。当日21时39分,黄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挥员致电外滩分指挥部,得知当时外滩风景区和南京路步行街人员流量为“六七成”(民警凭经验对人员密集程度的判断),但电台和电话记录未显示上报上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直至22时45分,黄浦公安分局上报,说外滩风景区观景平台人员流量为“五六成”。

  调查报告认为,上海公安黄浦分局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各时段人员流量快速递增的变动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未报请黄浦区政府发布预警;对上海市公安局多次提醒的形势研判要求未作响应;在现场现有警备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只对警力部署作了调整,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一直未向黄浦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未向上海市公安局提出增援需求。

  城市的规模越庞大,功能越复杂,它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越多,潜在的危机越大。调查报告指出,领导工作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

  突发事件应对法已颁布七年之久,而在事件出现时,却出现了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做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等一系列问题。

  上海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说,这是一次沉痛的普法教育案例,有关安全的法律规定必须不折不扣“落地”。上海将尽快制订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共场所群众自发聚集活动管理,填补无主办单位大型群众活动的管理空白。

  调查报告建议,在梳理风险隐患清单的同时,督促相关经营和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有组织活动预案,无组织活动也要有预案”。

  有受访专家表示,在不少国家,出现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预警分级制度作用显著:到达一定级别后,应急指挥官可全权调动非常规资源进行处置,不需要向上汇报。而在我国目前的预警通报系统中,面向公众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还不完善,不少危及安全的重要信息难以第一时间有效告知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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