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记者 颜伟杰 通讯员 殷柏尧
去年我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93元,同比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73元,同比增长10.7%;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全国的1.4倍和1.85倍
浙江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本报杭州1月20日讯
记者 颜伟杰 通讯员 殷柏尧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今天发布消息,2014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658元,同比增长9.7%,比上年增速低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影响因素,实际增长7.4%,比上年增速低0.1个百分点。
具体来说,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93元,同比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373元,同比增长10.7%;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全国的1.4倍和1.85倍。
收入增长较快,得益于2014年浙江经济运行稳中有升、转中向好的良好局面。据了解,浙江去年一季度、上半年和三季度GDP增速分别为7.0%、7.2%和7.4%,呈现出平稳趋快态势。同时一系列促进居民增收措施的实施,也推动了居民收入的增长。
从收入来源看,我省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近六成,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2014年,全省农民务工工资上涨了10%至15%,水电泥瓦等技术人员工资收入提高较快。
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功不可没,贡献率达到21.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1个百分点。2014年,我省有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养老金、离退休金和抚恤金的增加。其中,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增长19.2%。
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也有相应贡献,居民经营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特别是农村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呈现量增价涨态势,租金净收入增长48.9%,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18.7%。
另外,2014年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和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也同日公布。
2014年,浙江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3.1%,非食品价格上涨1.6%。据测算,在全年2.1%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8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23个百分点。
而2014年浙江工业生产者价格延续上年下降态势继续下跌。其中,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2%,降幅比上年缩小0.6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8%,降幅比上年缩小0.5个百分点。购进价格降幅大于出厂价格降幅0.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