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近八成财政用于民生实事
通讯员 胡佳英 平季轩
市委报道组 任迎春
本报讯 平湖市独山港镇丰荡村72岁的胡玉观因为生病,需要常年购买一些缓解神经痛的药物。“现在配这个药比前几年要便宜。”胡玉观说道。
在平湖,越来越多的市民像胡玉观一样感受到了药品价格的亲民化,而这主要源于该市开展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改革前,各大医院、药店的药品在物价部门的最高定价下进行销售,销售价格并不统一,而且也因为“加价”,加重了病人购药的负担。改革后,该市镇(街道)卫生院于2010年12月、市级医院于2012年6月起,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现“零差率”销售,即进货价与销售价保持一致。为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平湖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并据此进行补助,用于院方人员、设备等日常支出。
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背后,是平湖市财政不断投入民生事业的真实写照。据该市财政(地税)局数据统计,2014年,平湖市民生财政支出达34.9亿元,同比增长6.8%,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7%,比2013年提高1.8个百分点。在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领域,支出保持稳定增长,全年总支出3.1亿元,同比增长15.5%。尤其是镇(街道)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得到优先倾斜。
看病便宜了,环境变好了。2014年,平湖市全力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共拆除违建面积213.43万平方米,年初制定的14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垃圾河100%完成整治。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达6.3亿元,同比增长16.6%。一笔笔的民生支出有效改善了城乡社区环境,老百姓对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