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管,需加大力度
提案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雪樵
办理单位:省环保厅
本报讯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别蒙) “天蓝、地绿、水净”,是每一个浙江人对未来生活环境的美好期待。“但现实当中,环境资源被破坏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说起自己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交这份提案的初衷,张雪樵委员一脸严肃。
多年从事检察工作,张雪樵委员对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情况了然于心。“一是近5年来检察机关受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偏少,与环境污染现状不相符合;二是犯罪主体九成以上是个人,作案手段简单,但严重破坏环境。”张雪樵委员表示,这反映出部分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环境监管不力、犯罪成本太低等问题。
为此,张雪樵委员建议,加强宣传力度,尽快建立环境资源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预防和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力度,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张雪樵委员的提案受到省环保厅等部门重视。省环保厅等部门表示,近年来,我省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打击力度。2014年上半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47件,行政罚款2.3亿元,行政拘留270人,刑事拘留783人,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87件。同时,扎实推进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加强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2014年上半年全省共排查环境风险源企业1250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1450处。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环境监管的执法力度。继续实行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凡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还将突出抓好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紧密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环境执法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