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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践行法治精神需要良好制度规范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认为,制度是规范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一套规则,其逻辑假设前提是“人之初,性本恶”。好的制度不仅体现公平正义,还要便于实施,有效可信;好的制度从本质上说必须不具有任何“排他性”,能够被所有在这一制度下生活的人所“消费”,并且是强制性地“消费”。

  从制度应用于公权和私权的角度看,对于公权而言,要用“正面清单”约束,凡是没有规定你可以做的,都是不可以做的,不可“创新”地扩大政府的审批与干涉;而对于私权而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凡是没有规定不可以做的,都是可做的。

  好制度的标准在于是不是明确而清晰地界定各方的权利与责任,涵盖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及是否有简单明了的处理问题的程序。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可以节省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应当用制度而不是道德去抑制腐败。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践行法治精神需要良好制度规范 2015-01-16 3744786 2 2015年01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