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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依法治国的新蓝图。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落实到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就是要建设法治后勤。这既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的细化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创新法治的必由之路。

  建设法治后勤,是规范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机关事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固树立“一线”思想,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冲在前、干在前、站在前,在精神上保持“一线”状态,工作上保持“一线”作为,实践中发挥“一线”作用;要切实解决机构职能不到位、事权划分不清晰、制度标准不统一、服务机制不适应、法制机制不健全等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要摆脱过于依赖传统办法、行政命令、领导批示的“路径依赖”,切实解决好“僧多粥少、众口难调、好上加好、没完没了”的难题,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建设法治后勤,就是要把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运行的轨道,做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贯彻落实好“两条例一意见一办法”,坚持服务为根本、经营为支撑、管理为基础、党建为保证的工作方针,坚持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依法服务保障、依法管理监督、依法自主经营共同推进,充分发挥法治在机关事务管理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科学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备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行为、严密的依法监督问责体系,促进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重点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在依法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上下功夫。依法履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赋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和“主管本级、指导下级”的法定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和关系。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切实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定政策、制标准、抓督查、严监管上,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从“具体做事务”向“统筹管服务”转变。

  在健全机关事务依法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加快地方立法,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来规范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层级分明、简明实用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重点要制定好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机关资产配置标准,严格以制度标准管人管物管事。

  在依法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行为上下功夫。依法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社会效果、经济效益和法律风险;依法推进规范管理,对重点领域的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步骤,用程序规范工作;依法规范经营活动,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健全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机关后勤服务机制,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在严格依法监督问责上下功夫。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及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完善巡视巡查制度,推动问题整改,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具体举措;强化审计监督,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作者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现代化 2015-01-16 3723519 2 2015年01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