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鄂同志逝世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杭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邓鄂同志(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12月31日零时30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9岁。
邓鄂同志,曾用名邓汝明,1916年9月出生,山东文登人,1938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八路军胶东五支队特种营秘书、政治部组织干事,山东第一纵队随营学校保卫股股长,抗大一分校保卫团保卫股股长,山东滨海区海陵县公安局局长,山东鲁南临城县委委员、公安局局长、县长,南下干部纵队政治指导员,杭州市公安局二处、三处副处长、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人民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兼闲林埠钢铁厂党委书记、市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人民委员会视察室副主任,市委、市人民委员会信访室主任,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杭州市政协第三届、第四届副主席等职。1985年4月离职休养。2011年6月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