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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惠农增收节节高

——我省奔向农业现代化纪事之二

  本报记者 颜伟杰 祝梅

  通讯员 陈传敏

  临近岁末,在地里忙活了一年的季有亮,终于有时间闲下来晒晒太阳。算算2014年的增收账,季有亮的心里热乎乎的:家里各种收入加在一起,达到近9万元。这对身处庆元县竹口镇竹下村的季有亮来说,又是一个不错的年景。

  2014年,更多的浙江农民和季有亮一样,收获了一个好年景。据统计,2014年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523元,增长10.8%,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不仅跑赢了GDP的增速,更是连续多年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预计全年农民收入保持在较快增长区间,所有县(市、区)超万元、超全国平均水平。

  “我省农民收入能实现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是历届省委、省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咬定农民增收不放松的结果,也是农民兄弟创新创业、努力奋斗的结果。”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章文彪说。

  精准扶贫,不让平均数掩盖大多数

  2014年初,当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201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同比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这一意料之中的好消息时,省农办(扶贫办)副主任邵峰正在草拟当年的农村工作思路。

  得益于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带来的红利,我省农民收入长期处在较快增长区间,城乡居民之间、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比相对缩小,但绝对值差距还在扩大。

  (下转第二版)

  (九版刊登《惠农增收 领跑全国》)

  (上接第一版)

  邵峰告诉记者,促进农民增收一直是我省“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创新高的同时,我省敏锐地把扶持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增长,避免他们“被平均”,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课题。

  2010年、2011年,省委、省政府相继推出针对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和磐安、衢江、常山、龙泉、云和、遂昌等12个县(市、区)的“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特别扶持政策”。

  在这项被称作“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的扶持政策下,当时定下的三年目标,即到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家庭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基本消除、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这些目标都超额完成。”邵峰介绍。为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夯实重点欠发达县发展基础,加快生态浙江建设步伐,省委、省政府决定,2014年至2016年继续对12县分类实施第二轮特别扶持计划。

  在绝对贫困基本消除之后,我省把目光投向了“相对贫困”。2013年,我省启动“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在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的基础上,26个欠发达县和婺城区、兰溪市、黄岩区还将认定新一轮重点扶贫村,作为省级扶持对象。

  与此同时,我省把扶贫标准提高到4600元(2010年),并定下“到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意味着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与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之比要从2012年的2.32∶1缩小到2017年的2.2∶1。

  可喜的是,2014年农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特别是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17%,城乡居民收入比将继续缩小。

  改革赋权,沉睡的资产变收入

  至2013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经连续29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长期高基数增长的背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逐渐上升,要保持持续普遍较快增长,面临的困难更多、压力更大。

  随着工业化加速升级、城市化加速转型和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我省农民增收格局正在进入一个结构性变迁的阶段,在这一高基数、缓增长、调结构、求均衡的阶段,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民增收方式。

  在我省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4块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总量小、比重低,制约了我省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2014年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围绕“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让更多农民拥有股份,并让他们持有的股份保值增值,获得稳定的分红。

  得益于此,德清雷甸镇洋北村70岁的张成袁成了村经济合作社的股东。洋北村把村集体资产划分成2223.5股,按每股本金1200多元分到全村户籍人口,张成袁和他老伴也各分得一股。“这股份不仅是资产,还有收益。”张大爷说,每年他俩还能从村里拿到分红。

  从2014年前三季度的数据来看,农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的增长最快,达到了14.3%。其中,全省土地流转租金为农民带来了60亿元的收入,而集体股权分红的收入也达到30多亿元。

  “助农增收行动”、“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省定扶贫标准提高,以及农村基础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村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2014年前三季度我省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1405元。

  就业创业,新产业拓展新空间

  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这看似跟农民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却让缙云县北山村登上了美国CNBC频道。我省农民向来就有“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智慧与能力,电子商务的风生水起,让北山村的农民看到了机会。他们将自己生产的帐篷、冲锋衣、睡袋等产品,通过淘宝网卖向全球。北山村已有400多村民从事电子商务,2014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

  在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我省前三季度农民收入结构调查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净收入分别为9122元、4573元,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58.7%、29.4%。“这说明,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是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邵峰说。

  新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两度出台促进农民增收的综合性政策,发挥我省城乡协调发展优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民收入增长进入持续时间长、年均增幅大的黄金10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家乐”旅游正在成为农民经营村庄的一大收入来源。2014年,我省旅游村达到856个,全年实现接待游客1.75亿人次,营业收入175.36亿元。其中,直接营业收入141.05亿元,游客购物收入34.31亿元。

  2014年,我省“农家乐”市场持续火热,接待游客数、直接营业收入、游客购物收入分别增长25.1%、26%、34.8%,游客人均消费维持在100元以上。看美景、吃土菜、买土货……成为城里人新的消费习惯。

  借力于电子商务,淘宝丽水馆、德清馆等地方网络平台陆续上线,越来越多藏在深山人未识的山货土货飞进了城市、飞向了全国。到去年底,全省农产品电商经营户达到3.7万家,位居全国第二;全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超过170亿元,同比增长80%。

  “2015年,我们将全面建成覆盖全省范围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和11个地市馆,力争全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继续增长50%以上。”省商务厅电商处相关负责人信心满满。

  经营性收入多点开花,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随着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的基本完成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更多依靠农民就业层次的持续提升和农民参与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社会服务等就地灵活创业就业规模的扩大来实现。

  我省农民创业意识突出、创业能力强是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位居全国省区首位的最重要因素,百万农民创业带动千万农民就业是农民增收的最重要特色。“我们将从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打造农民创业平台、构建创业服务体系3个方面促进更多农民进入创业领域、拥有创业收入,努力形成‘先创带后创、推动大众创业,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致富’的可喜局面。”邵峰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惠农增收节节高 2015-01-14 浙江日报2015-01-1400006 2 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